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5:04:47 183 人看过

业主委员会的的日常工作一般来说,是由业主委员会的章程来规定的,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了解和掌握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和使用权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辖区物业面积、建筑结构、产权性质,辖区基础设施、绿化情况,辖区周围环境、交通等情况。

(二)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进行评价,包括取得的成绩、得当的管理措施,存在的问题,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合理性,对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是否续聘或者解聘提出意见,向业主大会作出报告。

(三)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可参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对合同草案条款逐项进行拟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提出本辖区年度房屋修缮计划、设备维修更新计划、公共设施养护计划,并提出财务预算,提请业主大会审议。必要时,做好物业维修基金的筹备工作。

(五)管理好物业维修基金,掌握好对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权,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在账务上按栋立账,按户核算,在年终时可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账务进行审计,并把结果向业主大会报告。

(六)督促业主和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小区管理公约、房屋使用公约等行为准则,协调好物业使用中业主的相邻关系,对于违章装修,协助特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做好内部管理工作,起草有关物业管理公约、办法的草案;做好委员的增补选举工作;建立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和档案制度,做好办公经费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好办公用房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内容
    一、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二、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内容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如下:1.拟定小区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2.确认业主的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3.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5-9);4.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2023-06-20
    447人看过
  • 博尔塔拉伤残鉴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博尔塔拉伤残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劳动保障、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的主管人员组成。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鉴定是依据国家鉴定标准判定伤、病职工劳动能力、伤残程度的技术性工作,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劳动鉴定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干涉。主要工作1、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2、护理依赖等级鉴定;3、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4.、配置辅助器具确认;5、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7、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范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范围:(一)驻琼的中央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省直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在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民政部门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三)
    2023-05-31
    278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之《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
    《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主要是:(1)除第一次业主大会以外,以后各次业主大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和主持人;(2)业主大会的职权;(3)业主大会的议案提交办法和对议案的表决办法;(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办法;(5)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选举办法;(6)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待遇和任期;(7)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程序;(8)业主的权利和义务;(9)《业主公约》的生效条件;(10)修改《业主公约》的条件和程序。
    2023-06-10
    388人看过
  • 业委会的日常工作由谁监管
    一、业委会的日常工作由谁监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二、业委会的成立需哪些程序首先,成立条件: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
    2023-05-08
    274人看过
  • 业主有权查业主委员会的账目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供移交该小区业主名单及相对应的房产信息。一、业委会是否可以代表业主起诉开发商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起诉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四种情形分别是:1、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公共权益的;2、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的;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将物业管理用房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4、其它损害全体业主公共权益的情形。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物业有权处理业主私产吗物业无权处理业主的私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可以
    2023-03-19
    150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对于业主权益的维护有何作用?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
    2023-07-18
    319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管如何执行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2023-06-10
    347人看过
  • 仲裁员主要工作有哪些
    世界各国立法对仲裁员的资格的规定不尽一致。个别国家对仲裁员的资格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如中国台湾地区及韩国、意大利等,对仲裁员予以严格的规定,还规定了不得担任仲裁员的一些情形;但大多数国家则规定得较松,如德国、日本,这些国家从总体上说只要是有行为能力并且品行端正,公正无私的自然人即可担任仲裁员;还有少数国家对仲裁员的资格并未作明确的规定,像英国1996年仲裁法对受聘为仲裁员的人员并没有法定条件的限制。我国1994年《仲裁法》第13条是这样规定仲裁员的资格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的工作内容:1、接受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2、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与事实有关的调查;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处理方案;4、对正义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5
    2023-06-11
    23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与业主自治委员会的职能差异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自治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基层自治组织,是依照法律,由居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业主不能起诉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
    2023-07-13
    214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哪些条件,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哪些条件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以下条件: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具体如下:1.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其业主选举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2.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3.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4.公布候选人名单。5.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示3-7日。6.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7.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8.召开业主大会会议。9.开箱验票,确定会议结果。
    2023-02-26
    153人看过
  •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
    业主委员会的换届改选的相关程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换届改选的相关程序如下:一、换届选举的前提。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1、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2、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在任期内辞职的,应当在全体委员正式辞职的30日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注:业主委员会应将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产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二、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本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三、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一般为3-7天),同时,公示下列材料:(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管理规约》;(三)成立业
    2023-06-08
    474人看过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应当由谁出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023-05-05
    100人看过
  • 委员会名称变化: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监督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业主监督委员会会是经物业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由产权人和使用人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房屋管理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权利和义务不同,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1、本条例所称的业主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2)依据《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3)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人。2、业主
    2023-07-11
    411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的目标是什么,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一、业主委员会的目标是什么业主委员会的目标从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和发展可以看出,其目标是保障业主共有财产权利,维护和实现社区业主公共利益,治理与业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事务。如果从利益视角看,其目标主要是维护物业共有部分的保值和增值,维护业主的共有财产权,以及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共同利益。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三、业主委员会有哪些特点业主委员会有如下特点:1.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其行为应向业主大会负责。2.业主委员会活动范围应该是进行物业的业主自治管理,也就是说,业主
    2023-06-29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4
      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业主不能起诉业主委员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但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 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解聘物业公司吗?业主委员会的决策权主要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1
      业主委员会有什么权利?《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可以共同决定解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解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业主权利的重要组织,有决策权、审议权和监督权等权利。决策权业主委员会的决策权主要体现在: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决定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物业的翻新、设备的维
    •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业主委员会主任要履行哪些职责业主才能做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30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制订《业主委
    •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审议流程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8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第一批房地产交付2年,入住率超过30%的;3、第一批房地产交付3年。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由5人到11人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 政府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联系或联系需要通过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政府与开发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监督与被监督、协调与被协调的关系。开发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所作的决定和从事的行为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的有关规定。业主是建筑区划中的主人。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是基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产生的,由全体业主组成,是建筑区划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机构。因此,只要是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