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中的公用设施有哪些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2 13:10:10 87 人看过

本文列举了商品房公用设施的多个例子,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和池子等。

以下是我对上述内容进行改写的版本,改写部分尽量保持原意不变:

以下是我列出的属于商品房公用设施的例子: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和池子等。

商 品 房 中 的 设 施 包 括 哪 些 ?

商品房的面积包括多个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外围所围成空间的水平面积,包括住宅楼内所有公共区域,如过道、楼梯、电梯间等。使用面积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为生活起居所使用的净面积之和,包括卧室、客厅、厨房等。此外,公用建筑面积是指住宅楼内为住房方便出入,正常交往,保障生活所设置的公共走廊、楼梯、电梯间、水箱间、楼层等所占面积的总和。在商品房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而是采用建筑面积来计算。

以上是我对商品房公用设施的例子以及商品房面积的说明。在商品房买卖中,一般采用建筑面积来计算价格,公用建筑面积则不作为计算价格的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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