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的征地补偿怎样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17:07:31 140 人看过

一、开荒地的征地补偿怎样分配

开荒地的征地补偿的分配:

赔偿的费用,要根据当地的土地补偿标准和安臵补助费的标准而定。

对于开拓的荒地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其赔偿标准要有省或自治区及直辖市的规定决定。

开荒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是: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2、平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二、怎样解决征地补偿款的纠纷

对于征地纠纷的解决,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征地搬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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