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我国法院有权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9:40:45 374 人看过

1、我国法院对哪些涉外离婚案件有管辖权?

对于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的相关规定,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情况下也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定居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中国公民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人在其本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有管辖权。(6)配偶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中国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居所在中国,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2、我国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的冲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卷、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该解释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上述条文充分表明了国家领土主权原则,但其局限性也显而易见。因为,与离婚更为实质的经济联系却没有得到体现,有失公允。随着世界经济全球的一体化越来越深入,各国的交流越来越多,人口的流动也越来越频繁,跨国婚姻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如果居住在国内的一方起诉在国外的一方离婚,由于国外的一方已经常年不与国籍国各方面的事务产生联系了,而本国法院仍一味坚持绝对化的管辖,判决结果未必能尊重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3、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涉外离婚的诉讼管辖可以约定法院管辖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我国处理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总的原则是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采取原告就被告,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或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另外又有如下一些具体规定:一、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二、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中国公民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人在其本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耆宿,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四、配偶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
    2023-03-06
    428人看过
  • 我国涉外离婚法律制度概述
    如果被告在国外定居,原告可向原告在境内的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原告在国外定居,可向被告在境内的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不在我国居住的外国人,不能来我国法院亲自参加起诉、应诉的,可以委托我国公民、律师或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公民、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外国人一方向我国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答辩状、意见书、委托书或上诉状等诉讼文书,必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另外,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的原则,外国人一方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该国驻华使、领馆领事官员(包括经我国外交部确认的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同时兼有领事衔者),可以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人,或为其安排代表人在我国法院出庭,参与离婚诉讼。涉外离婚的办理有哪些规定涉外离婚其实是我们
    2023-07-15
    406人看过
  • 涉外离婚法律内容有哪些涉外离婚的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4、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7、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
    2023-03-06
    174人看过
  • 我国离婚涉外案例分析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涉外离婚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案情介绍】女孩才23岁,在上海偶遇了一个来中国旅游的外国小伙,一见钟情,三天后双方决定结婚。外国小伙在中国旅游期间和上海女孩办理了结婚手续,并承诺回国后尽快办理女孩的出国签证。但是外国小伙一走,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女孩说,她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只和他成功接通两次电话,总共不超过五分钟。她想离婚,但是现在才发现涉外婚姻“结婚容易,离婚难”。【涉外离婚案件法律解读】第一、涉外离婚增多的原因:涉外离婚案件呈现上升势头,原因大致有以下:1、夫妻双方长期两地分居,缺乏有效的联系与沟通,导致夫妻感情淡漠或产生了“婚
    2023-07-02
    234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如何确定?在什么情形下国内一方法院有权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
    2023-04-25
    245人看过
  • 论涉外离婚管辖权的国际私法冲突
    我国现行的部分立法与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不一致,不利于跨国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因此,建议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和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和发展我国涉外离婚法律制度。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涉外婚姻在中国越来越普遍。但由于文化传统、社会经验、思想观念和人生观的差异,涉外婚姻破裂的比例相对较高。国外离婚案件的上升态势与我国相对落后的立法形成鲜明对比。由于缺乏相对完善的涉外离婚法律制度,法官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无法依靠涉外离婚法律制度,从而陷入前所未有的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的批复只能是杯水车薪。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迫在眉睫。离婚方式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由于“协议离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的协议,实质性的法律冲突很少。因此,为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协议离婚”的内容鲜有规定。本文主要探讨“离婚判决书”中的管辖权冲突问题。涉外离婚案件审理结
    2023-05-07
    427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涉外结婚、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如何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即涉外离婚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法律对涉外离婚有哪些规定(一)一方当事人是中国公民,另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一方提起诉讼,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居住在国外的一方已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居住在国内的一方可根据情况
    2023-07-24
    314人看过
  • 我国海事法院对涉外海事案件的管辖
    我国海事法院对于下列涉外海事案件有权行使管辖权:(1)诉讼原因发生在我国境内的海事案件,如引起纠纷的合同在我国境内签订或履行;海损事故造成的损害在我国境内;共同海损发生或者宣布或者理算在我国境内;港口作业纠纷发生在我国境内。(2)诉讼标的物在我国境内或者有属于被告的财产处于我国境内,如引起纠纷的船舶或货物在我国或被告有可供清偿的其他财产在我国。(3)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损事故的受害船、被救助船的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等为我国港口,则我国海事法院对于追索涉及此类船舶的损害赔偿和救助报酬的案件有管辖权。(4)案件所涉及的被告的国籍所属国是我国、被告住所地或者居所地在我国或者案件涉及的船舶为中国籍船。(5)涉外海事案件的当事人协议选择中国法院管辖,或者虽无管辖协议,但被告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6)中国海事法院应海事请求权人的申请,已对有关船舶实行扣押或当事人在中国境内已经提供担保
    2023-06-05
    404人看过
  •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法院,如何让法院承认外国判决?
    一、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法院涉外离婚涉及到国家的公共秩序和本国公民的切身利益,世界各国常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国籍作为涉外离婚管辖的依据。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为依据的,如英、美、瑞典等国家;以当事人的国籍为依据的,如法国、德国等国家。有些地方管辖非常宽松,如美国的内华达州和阿拉斯加州,无论你是哪国公民,只要在该州住上六个星期,该州就有管辖权。受理法院准据法的制度及内国法制度的不同,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益,最为明显的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规定的不同。英国和澳大利亚等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也归各自所有。美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它是一个这两种制度并存的国家。亚利桑那,加利福尼亚、爱达荷、路易斯安那,内华达、新墨西哥,德克萨斯,华盛顿和威斯康星9个州及波多黎各和关岛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其余41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和维尔京群岛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我国也实行夫妻共同财
    2023-02-25
    125人看过
  • 涉外离婚中国法院是否受理
    涉外离婚案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也就是说,我国法院受理此案,会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审判。如果一方在国内定居,而另一方在国外居住,则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都回国定居,则按照一般的诉讼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章管辖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第四条公民的经常
    2023-03-06
    439人看过
  • 国外结婚国内离婚的法院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国外结婚国内离婚的诉讼周期?国外结婚国内离婚适用涉外诉讼程序,目前各地法院并不严格限制审理期限,且因证据公证、认证等周期不确定,由此带
    2023-08-18
    464人看过
  • 按照我国法律涉外诉讼离婚的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吗
    涉外诉讼离婚的是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离婚当事人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我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所在国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当事人一方持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其效力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可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一、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是怎么样的?1、管辖的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
    2023-02-10
    468人看过
  • 六种情况的涉外离婚起诉法院管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为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涉港
    2023-06-14
    87人看过
  • 涉外抚养权纠纷在中国的管辖法院
    一、涉外抚养权纠纷在中国的管辖法院1、一般确定由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权问题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属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归属首先应由父母双
    2023-06-04
    427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我国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我国对涉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3
      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 我国涉外离婚有上诉法院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9
      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者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居住的离婚案件,如果原告在我国有住所或者居所,原告的住所或者居所法院也有管辖权。
    • 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权,我国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如何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
    • 我国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也具有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
    • 离婚案件以外国法院有管辖权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
      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须有管辖权;判决是经公正诉讼程序作出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做出的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我国不予认可;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国外法院的离婚判决如已明确离婚判决的生效时间的,申请人无需另行举证,如果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