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行为无效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8:02:33 313 人看过

(一)我国法律在收养关系上实行的是登记制度,没有经过县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

(二)无效收养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收养人、送养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收养人同意收养,送养人同意送养及年满1O周岁的被收养人同意被收养并非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思意愿;

3、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收养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方式。

无效收养行为如何处理

无效收养行为的处理:

1.收养登记的撤消对于在成立收养时,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由收养登记机关撤消收养登记,并收缴收养登记证。被撤销的收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

2.无效收养的确认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行为,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收养纠纷案件时,如果发现该收养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以判决的形式确认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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