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丹东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如何规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公布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2013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14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0月20日农牧渔业部发布)
第十五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的,由经营者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事外海生产的渔船,必须按照批准的海域和渔期作业,不得擅自进入近海捕捞。近海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近海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批准发放。内陆水域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捕捞许可证的格式,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规章】《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下列作业渔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向船籍港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审核并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发放:
(一)到公海作业的;
(二)到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渔区及南沙海域、黄岩岛海域作业的;
(三)到特定渔业资源渔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作业的;
(四)科研、教学单位的专业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从事渔业科研、教学实习活动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由农业农村部批准发放的。
第三十条下列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一)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作业的;
(二)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农业农村部颁布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
(三)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从事捕捞作业的。
第三十二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情况外,其他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批发放。
二、丹东市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的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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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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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规定第11条是如何规定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9下列海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向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农业部审批:(一)专业远洋渔船;(二)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买卖渔船;(四)因特殊需要,超过国家下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网工具指标的渔船;(五)其他依法应由农业部审批的渔船。农业部应当自收到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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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40条规定如何?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9本规定有关专门用语的定义如下:渔业捕捞活动:捕捞或准备捕捞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以及为这种行为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各种活动。娱乐性游钓或在尚未养殖、管理的滩涂手工采集水产品的除外。渔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渔业船舶。船长: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中的船舶登记长度。捕捞渔船:从事捕捞活动的生产船。捕捞辅助船:渔获物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渔用物资和燃料补给船等为渔业捕捞生产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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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15条如何规定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9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指标申请,不予批准:(一)渔船数量或功率超过船网工具控制指标;(二)从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进口或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我国管辖水域作业;(三)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