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6:01:45 476 人看过

一、什么时候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如果一个劳动合同到期,而双方又没有续订和其他依法应延期的情况;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可以终止;

3、合同的目的实现,有的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在一定的工作完成后,合同即行终止;

4、签约雇员退休或者死亡;

5、用人单位不再存在了,例如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被兼并、解散、关闭等。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它是指在一个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全部履行之前,签约当事人双方,即用人单位和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它可以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因发生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因某种原因,协商同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由当事人一方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二、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1、《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参与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任期届满。

3、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终止伤残程度为1~6级的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不过,伤残程度为5或6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5、《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什么时候要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情形: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情形;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因为破产重整解除劳动合同;其他。一、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为经营困难经济性裁员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二、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4)用人单位依法裁员;(5)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备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2023-02-20
    342人看过
  • 劳务派遣公司合同什么时候终止
    劳务派遣合同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的时候终止。一、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公司清算后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终止公司解散清算时劳动合同就终止了。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
    2023-04-10
    126人看过
  • 试用期内,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终止吗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工人可以在试用期内无条件终止劳动合同,但他们需要提前3天通知雇主,以便雇主可以移交工作。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因此,如果20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1月1日仍然存在,则应继续履行。但2008年1月1日后解散或终止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2008年前,根据当时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则按照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新法实施前的期间按照旧法执行
    2023-05-07
    164人看过
  • 合同履行完毕以后合同什么时候终止
    一、合同履行完毕以后合同什么时候终止合同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就在合同履行完毕那一刻就终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合同终止后还需履行什么义务1、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2、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
    2023-04-18
    145人看过
  •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律师解读:本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
    2023-04-29
    285人看过
  • 年终考核合格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年终考核不合格,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年终考核不合格是直接辞退是违法的行为,法律规定,即使公司因为考核不合格的理由辞退,那么事先需要经过调岗培训程序;还需要事先告知,除此之外也不能仅仅因为一次年终考核不合格就作出决定,还需要看平时考核表现以及工作完成情况。一、事业单位可以停薪留职吗?目前事业单位不可以停薪留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国家、省、市既没有关于事业单位办理停薪留职的政策规定,也没有规范性的操作办法。国务院相关规定表示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不得实行停薪留职;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二、离职员工有有没有年终奖?(1)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情况在既没有
    2023-04-11
    466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终止后果,委托合同什么时候终止
    一、委托合同的终止后果委托合同的终止后果要看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并分情况讨论。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二、委托合同什么时候终止委托合同终止一般发生在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时。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
    2023-05-03
    123人看过
  • 患病员工劳动合同中确定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么
    职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终止,应当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劳动赔偿金和劳动补偿金的区别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
    2023-03-26
    23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后自动离职吗?
    不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因劳动关系不签劳动合同犯法吗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可主张双倍工资。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新员工刚入职是否要签劳动合同新员工刚入职要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
    2023-02-28
    366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分别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终止相关知识1、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2、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有时来自劳动关系主体某~方面,有时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来自外部环境;有时是某一个关键因素,更多时候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劳动过程密切相关,有些和劳动过程几乎没有联系,等等。因此,分析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事实上往往比较复杂。
    2023-04-29
    35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什么时候终止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后除非合同目的达成,亦或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建筑工程合同终止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一、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生效未履行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履行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未履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
    2023-04-11
    136人看过
  • 没有保险,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如果雇主没有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终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
    2023-05-07
    317人看过
  • 员工死亡劳动合同终止可以吗?
    一,员工死亡劳动合同终止可以吗?我国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共有三种,即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双方协商解除,但不存在自动解除。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法律对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动合同的规定最为宽松,除了双方有明确约定等特殊情况,只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而企业如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要受到更多的限制。对单位而言,如果单位有员工的死亡证明,可以直接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如果单位没有,单位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去填写一张“终止劳动用工登记表”来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另外作为单位,还需要填写一份书面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用快递等方式,送达到死亡职工家属手中。注意,作为单位要保留好委托快递的相关单据,预防以后有纠纷可以做为证据。二、职工因病死亡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休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
    2023-04-29
    15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是否可以续签
    怀孕期间公司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然而,法律并没有禁止双方谈判和工人自愿辞职。合同终止后继续履行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是指工人和雇主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本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用人单位,成为本单位的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岗位,遵守本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时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为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社会保险
    2023-05-07
    124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 更多>

    #终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4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日期应该是办理离职当天。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什么时候发放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7
      1、在工作办理交接时就应当发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劳动合同终止后什么时候申请失业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国家文件规定,是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
    • 2022年什么情况劳动合同终止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11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终止赔偿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008年1月1日以前的,适用以前的规定进行补偿。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注明终止合同时赔偿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