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庭前调解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9:06:40 187 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庭前调解的特点:

1、法院主持下的调解。

2、调解事项具有特殊性。

3、独立于诉讼程序的,有自己独特的程序。

4、调解协议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一、法院开始执行了,双方还可以调解吗

法院强制执行之后还能调解,只要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能谈得拢。关于法院调解:1、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2、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3、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二、法院调解离婚在什么时候是能够进行反悔的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

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

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当事人在签字之前是可以反悔的。

三、起诉离婚开庭是否会调解

起诉离婚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因为发生在诉讼过程中,也叫诉讼调解。诉讼中的调解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审查,签字或盖章后,与签字调解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送达调解时,当事人反悔不签字,不影响调解的效力。诉讼外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进行的。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并签字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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