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类型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9:12:29 375 人看过

一、不动产登记类型有什么

1、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2、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法规以及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一般指个人或集体所有的例如房屋等固有财产,按现在的社会行情折算后的价值进行一个登记。在很多的时候人们登记以后,再一些大事发生的时候,可用于快速抵押,来解决燃眉之急,同时不动产登记后,个人名下的财产也会变多,很多企业单位会进行不动产的登记,提高企业的纸面实力。

三、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车辆登记的类型有
    一、车辆登记的类型有车辆登记的类型:1.注册登记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2.变更登记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3.转移登记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4.抵押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5.注销登记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二、车辆登记证书怎么补办车辆登记证书补办流程是:1.提供《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023-06-15
    287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种类
    1、设立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登记是权利人申请物权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的登记设立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变动登记也就是权利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和消灭等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2、更正登记更正登记是指对不动产物权错误登记的错误进行更正登记。3、异议登记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是: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4、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也就是在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时,也即权利取得人只对未来取得的物权享有请求权时,法律为保护这一请求权而为其进行的登记。一、不动产物权效力的发生不以登记为要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3-02-25
    483人看过
  • 营业执照登记类型是什么
    工商营业执照的种类分为:个体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网上如何办理1、到工商局领取表格。表格包括: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章程修正案(模板)、股东会协议(模板)、委托授权书。2、回到公司填写,由于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协议要股东和法人签名,所以要拿回来填写。3、当所有表都填好后,带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局排位做变更。变更完会收到回执。4、带回执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5、取回新工商执照后,带上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地税正副本、公章到国地税做变更二、营业执照有什么作用营业执照是登记注册机关代表国家核发给公司准许其营业的凭证。根据《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
    2023-03-23
    181人看过
  • 哪些不动产登记类型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哪些不动产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因买卖、设定抵押等申请不动产登记须由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二、不动产物权单方申请的情形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申请首次登记的;(二)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下列不涉及不动产权利
    2023-06-08
    253人看过
  • 公司登记类型的分类标准是什么
    (1)公司按股东的责任范围分为无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公司的主要类别(2)根据公司股份转让方式的标准,即公司股份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和流通,公司可以分为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封闭式公司又称非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私营公司,是指其股本为设立公司的股东所有,其股份在证券市场上不能自由转让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式公司。开放式公司,又称公开发行公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公司,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可以公开发行股票,股东人数通常不受限制,公司股票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的公司。实际上,这种公司是指上市公司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非所有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上市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是开放的,可以向社会公开申请发行股票和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也不能以这种方式募集资金因此,在我国《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封闭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开放公司,但股份有
    2023-05-07
    269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什么情况下有不动产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登记
    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区别?第一、《房屋共有权证》同《房屋所有权证》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57号令)第30条规定:“房屋权属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分项权证》第31条规定:“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就明白无误地说明包括《房屋共有权证》在内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拥有房屋权利的惟一合法规定,是房屋产权登记批准机关一一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给房屋权利人的惟一法定凭证,显然受国家法律保护。第二、房屋共有权证书的房屋共有,实质上是指共有的房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这里所指的“共有的房屋”一般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所谓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2023-03-11
    483人看过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算什么登记类型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算什么登记类型属于变更登记类型。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生产和建设。企业办理好土地使用证后,会发现上面会记载土地情况、使用者名称及土地使用类型等重要信息。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
    2023-06-03
    381人看过
  • 什么是转移登记及各种转移登记的类型
    一般办理房产证的过程就是房屋产权转移,即房屋产权从原始产权人名下登记到现产权人名下,其性质就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目前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实行登记制度,其登记性质就是转移登记,不动产权证是颁发给产权所有人的一个登记证明类文件。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的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的风险受理交易登记申请并不代表产权已转移,交易审核期限也是产权转移的风险期。如果审核最终未经通过,对买方则构成极大的风险。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申请手续。若双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完成交易手续的,应积极采取防范措施。若双方发生房屋买卖纠纷,一般要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将房屋查封,防止房屋被转移。再者,建议双方实行资金托管,将购房款托管
    2023-07-24
    420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是什么,不动产登记的功能和用途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是什么?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登记的功能和用途?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基于健全市场经济需求。有关人士认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是制度本身的价值,是基本功能。严格地讲,是制度的经济学价值,服务于市场经济。不动产登记制度首先要实现其主导价值,发挥其经济学价值。如果主导价值都不能实现或者无法实现,这项制度以及此项工作自然会“功败垂成”,何言其他价值?其次,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用途——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同时,可以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的衍生价值。很多制度之间是有关联的,可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反腐败制度建设与完善,不是“单打
    2023-05-04
    212人看过
  • 不动产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区别:1、意思不同,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等原因致使相关法律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而变更登记是指对经初始登记的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2、结果不同,转移登记后户主发生变化,而变更登记户主不变;3、适用范围不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不动产权证的区别(1)《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不动产权的权证,由权利人持有。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证书中记载登记簿的主要信息。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2)《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比如,权利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可以申请登记机构向银行出具该证明文件,方便权利人贷款。若权利人产权有查封登记,则不
    2023-08-02
    307人看过
  • 登记不动产的所有人叫什么?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中的权利人是指房产所有者,通常为买方;义务人是指承担房地产过户登记的一方,通常为房地产公司。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中的权利人的确定:1、企业法人,为该企业法人工商登记的法定名称。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该机关、单位的法定名称或政府确认的名称;3、非法人组织,为该组织依法登记的名称或政府批准的名称;4、自然人,为合法身份证明上的姓名。什么是权利人对抗对方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法律规定的抗辩权种类有:1、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
    2023-07-17
    408人看过
  • 不动产权证书上为什么没有具体的不动产类型?
    1、哪些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2、《不动产权证书》上为什么没有具体的不动产类型?在我国,不动产的种类比较繁杂,有土地、海域、房屋、森林、林木、草原、水域、滩涂等。分散登记时期,基本上每一类不动产都有相应的登记体系和证书样式,造成了证书种类繁多,既不经济,也不方便。统一登记后,需要将原来各类不动产证书记载的内容集成到一本证书上记载。考虑到证书的统一适用性,证书在内容设置上规避了具体的不动产类型名称,提炼出了原来各类证书上的一些共同性内容,比如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用途、面积等。《不动产权证书》设置了权利类型栏,具体的不动产类型在颁发证
    2023-06-10
    244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具体都指什么
    1、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依据,由登记机构持有。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以及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等。2、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不动产权的权证,由权利人持有。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证书中记载登记簿的主要信息。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3、《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比如,权利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可以申请登记机构向银行出具该证明文件,方便权利人贷款。若权利人产权有查封登记,则不颁发证书或证明。4、不动产登记簿是指用于记载不动产现状以及与该不动产相关的权利关系的簿册。不动产登记
    2023-04-30
    275人看过
  • 不动产是什么意思,不动产登记申请有什么效力
    一、不动产是什么意思不动产(immovableproperty)这一词原本来源于日本,意思类似房地产。在中国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参照《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二、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效力关于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效力,有学者将其概括为两个方面:(1)形式效力方面,包括启动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决定登记机关的行为范围;(2)实体效力方面,包括决定登记完成的顺序、影响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产生期待权、强化物权变动意思表示的约束力、排斥时间在后的所有权移转登记申请等。这一看法比较全面地概括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效力,应当说是很有见地的,但在我看来,不动产登记申请的主要效力在于以下四个方面:1、对登记机关的形成力登记申请的形成力,是指登记申请人的申
    2023-05-31
    6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是个什么类型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7
      农村不动产登记就是对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木和房屋等,进行依法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 析产登记属于房屋登记哪种类型?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4
      1、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 2、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3、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 2022年注册登记类型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为划分对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三大类。并且由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执照内还有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事项。
    • 请问注册登记类型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7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为划分对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三大类。并且由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执照内还有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事项。
    • 不动产有哪些种类,异议登记有哪些种类,异议登记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2
      异议登记是指真正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房地产登记簿的正确性提出异议,登记机关申请的登记。 异议登记作为保护真实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临时措施,是登记记载的权利人; 异议登记可以暂时限制,将其处分行为规定为无效行为,或者将其处分行为规定为有效行为,按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行使权利; 对第三人而言,异议登记可以暂时排除第三人依据登记簿的公信力以取得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