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种情况下为指定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50:13 107 人看过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可见,指定管辖分为两种情况:

1.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

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交界处,而两个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的行政区划没有确切的界限,犯罪地不能确定,这样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

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包括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因案件在该人民法院审判受到严重干扰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审判权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离婚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主张地域管辖
    诉讼离婚中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的,有以下几种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监禁的;其他情况。哪种情况下应当准许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破裂主义原则的制度下,对于婚姻双方来说,任何一方认为婚姻不能继续下去时,都可以提起离婚之诉,不再受到法定离婚理由或条件的限制。而是将裁决婚姻是否解除的权利赋予法官。从权利行使的角度看,这一立法较前述法律的规定有很大的进步。是婚姻自由权
    2023-08-01
    52人看过
  • 不同机关指定管辖的情况
    对于不同的行政机关他们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也有所不同,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如果争议各方是同一政府所属的两个以上工作部门,行使指定管辖权的机关就是本级人民政府,如:县工商局和县物价局之间发生行政处罚管辖权争议,指定管辖机关就应该是该县人民政府。第二,如果争议各方是不同级政府所属的两个以上工作部门,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这两个以上部门都隶属于同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就由这个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即可,如:同一个省的一市一县工商局对一违法案件发生争议就应当由省工商局指定管辖;如果两个以上的部门不属于同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则应当由他们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指定,如:同一个省一个市的交通局和另一个市的公安局发生行政管辖争议,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作出指定管辖决定。第三,如果争议各方是两个以上人民政府,如:同一个市所属的两个县政府对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这个市人民政府就可以对该行政处罚案件作出指定管辖决定。还需要
    2023-08-17
    63人看过
  • 醉驾分为哪几种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分为几种情况:第一,酒后驾车的,暂扣驾证,并处以罚款;再次酒后驾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吊销驾证;第二,醉酒驾车的,由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之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第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证。
    2023-06-03
    49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才能移送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一、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是什么?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
    2023-03-27
    393人看过
  • 裁定管辖分别有哪几种?
    裁定管辖,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1、移送管辖:是指已经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因发现本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2、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3、管辖权的转移:是指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把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移转给上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移转给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于我国的法院众多,但针对具体的案件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可以进行管辖的。此时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确实具体的管辖法院才行。若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话,那么法院也是不会受理案件。至于法定管辖的分类,就包括了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管辖权异议裁定期限是多久1、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审理期限规定如下:(1)提出。收到起诉状后15天的答辩期内提出。(2)审理。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审理完毕。(3)上诉期
    2023-08-15
    5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职务侵占较为适用经侦管辖
    职务侵占属于经侦部门管辖的案件。刑事案件一般都由公安机关来管辖,而经侦部门,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是公安机关的直属部门,主要负责对金融犯罪、经济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一、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吗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立案侦查算是立案,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自侦部门对已发生的犯罪为查明事实和真相对犯罪立案并依靠刑侦技术获得证据查明真相的过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二、公安局立案程序1、受理案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2、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3、接受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
    2023-06-20
    206人看过
  •  列出指定管辖的具体适用情况
    针对特定情况,人民法院在无法行使管辖权或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共同上级法院可指定管辖。这一规定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找到。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根据特定情况,指定管辖可能适用:一是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情况无法行使管辖权;二是由于管辖权发生争议,双方经过协商未能解决争议。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级法院共同确定一个案件由哪个上级法院管辖的问题。这种指定管辖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复杂的民事案件,由于这些案件涉及到多个法院的管辖范围,因此需要通过共同上级法院的指定来确定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来决定。在决定指定管辖前,上级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
    2023-11-12
    168人看过
  • 特殊地域管辖九种情况有哪些?
    一、特殊地域管辖九种情况有哪些?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则可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7、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索赔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8、
    2023-04-24
    60人看过
  • 哪些情形适用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适用指定管辖。(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
    2023-05-01
    275人看过
  • 仲裁审理分为哪几种情况
    仲裁审理可以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情况。1、书面审理书面审理仅适用于两种情况:(1)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书面审理;(2)在简易仲裁程序中,仲裁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而决定书面审理。仲裁庭的这一决定,基于仲裁规则的授权,也基于双方当事人仲裁协议中的授权,因此应当视为是双方当事人对开庭审理的事先弃权,而交由仲裁庭斟酌决定适当的审理方式。在书面审理中,仲裁庭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提出问题,当事人也可以用书面方式陈述事实和意见,进行辩论。仲裁庭在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意见的机会后,作出裁决书结案。2、开庭审理除了书面审理的特殊情况外,在其他情况下,案件均应开庭审理。仲裁庭事先应当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书面的开庭通知,以便当事人为参加开庭作好准备。一方当事人收到了开庭通知而不出席开庭审理的,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审理或缺席裁决。开庭审理时,当事人可以委派代表人、代理人、证人、翻译人
    2023-06-13
    203人看过
  • 婚后买房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婚后夫妻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婚后父母买房1、婚后由夫妻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购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后由夫妻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婚后父母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后父母赠与夫妻的财产如无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贷款楼是两个人名字离婚怎样分配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
    2023-03-14
    349人看过
  • 资产重组分为哪几种情况
    分为内部重组和外部重组。内部重组是指企业(或资产所有者)将其内部资产案优化组合的原则,进行的重新调整和配置,以期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部分和整体效益,从而为经营者或所有者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外部重组,使企业或企业之间通过资产的买卖(收购、兼并)、互换等形式,剥离不良资产、配置优良资产,使现有资产的效益得以充分发挥,从而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什么是资产重组?资产重组可分为哪些类型?(一)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的实质在于对企业边界进行调整。从理论上说,企业存在着一个最优规模问题。当企业规模太大,导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当剥离出部分亏损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业务;当企业规模太小、业务较单一,导致风险较大,此时就应当通过收购、兼并适时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开展多种经营,以降低整体风险。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其他主体在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诸项目之间的调整,从而达到资源有
    2023-08-13
    165人看过
  • 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情形有几种
    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情形有六种,主要是:1、约定由当地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2、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合同签订地不明确的,约定无效;3、约定与案件无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约定无效;4、约定由守约方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5、违反专属管辖,约定无效;6、约定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争议,约定不明导致约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2023-04-15
    123人看过
  • 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哪几种情形
    一、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哪几种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两种:(一)向上转移向上转移,是指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至上级法院。向上转移有两种情况:一是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由自己审理更为合适时,有权决定把案件调上来自己审理;二是下级法院认为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时,报请上级法院审理。在第一种情况下,上级法院作出决定后管辖权即发生转移;在第二种情况下,必须经过上级法院同意后管辖权才能发生转移。(二)向下转移向下转移,是指上级法院将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交给下级法院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上级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本院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批准。《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5条规定,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二、管辖权转移的条件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
    2023-04-16
    13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事法院指定管辖的情况是指哪几种情形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0
      民事诉讼中指定管辖的情况如下:1、被转移的法院认为被转移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转移管辖权人民法院,转移人民法院应受理。被转移的人民法院认为,被转移的案件根据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管辖,不得自行转移。《民事诉讼法》第37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无法行
    • 管辖权发生争议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指定管辖?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27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审判。
    • 我国行政诉讼裁定管辖有哪几种情况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6
      一、移送管辖:法院已经受理——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二、指定管辖:1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3、基层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法院决定。中级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法院管辖或
    • 法定管辖区域分为哪几种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9-30
      1、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地域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种类: (1)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2)特殊地域管辖(3个合同纠纷,3个侵权,3个海事纠纷,一个票据纠纷)。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
    • 什么情况下属于民事指定管辖裁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1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在实践中,涂改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果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果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