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0:52:40 334 人看过

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就是具体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买卖合同所规定的主要义务,对方当事人予以接受,但是双方并未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的情况。主要义务的认定是关系到是否成立事实合同关系的决定因素,一般而言,法院可根据双方交易行为的主要标的来确定主要义务,附随义务的履行不能形成事实合同关系;另外,主要标的的交付必须是达到了大部分主要标的完成交付时才能认定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主要标的的极少部分交付不能认定事实合同关系成立。

一、事实合同关系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1.事实合同关系违约责任承担

违约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基础是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无论是事实合同关系还是书面合同关系,一方追究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则必须举证证明合同已经成立。注意,承担违约责任的基础是合同成立而不是合同生效,即使是无效的合同,依然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事实合同关系违约责任的确定是一项法律难题,因为,双方对与违约责任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式没有明确的约定,法院只能根据实际损失、因果关系等元素来酌定。根据违约责任补偿性的本质属性,张志胜律师认为,法院应当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但是,守约方的哪些损失属于实际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是否应当包含其中?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将要求守约方举证加以证实,实属难能可贵。事实合同关系违约责任问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那就是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之后,对方不履行对待给付义务,因此,针对此种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是常态。

2.事实合同关系的缔约过失责任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必须满足下列四个条件:一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包括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协助、通知、保密等义务;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存在故意或过失;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针对事实合同关系而言,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常见形态,因为事实合同关系最终被认定为不成立的情况比较多见,合同不成立则无法追究违约责任而只能追究缔约过失责任。应对方邀请,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之后,对方不接受,此时,缔约过失责任产生,对方应当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数额有法院酌定,一般而言,若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可以收回履行的标的,则收回之后,对方承担运费、工作费用等;若履行的主要标的无法收回或收回造成巨大损失,则应当判令对方支付与标的价值相当的对价;若还有其他损失,则依然需要对方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关系是什么?
    (1)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间接代理制度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时可以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合同效力,由被代理人,即委托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2)行纪合同关系中,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间接代理制度中,类似情形,经由间接代理人,即受托人披露义务的行使,被代理人,即委托人有介入权,可基于介入权的行使,直接要求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3)行纪合同关系中,委托人不履行义务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对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间接代理制度中,类似情形,经由间接代理人,即受托人披露义务的行使,第三人有权选择被代理人,即委托人来主张损害的赔偿,也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买卖合同与行纪合同相对容易区分。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行纪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
    2023-06-27
    274人看过
  • 劳务关系是什么意思与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区别
    一、劳务关系是什么意思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它有如下特点:(1)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劳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劳务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所发生的关系。(4)它的要素包括:a、劳务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b、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c、客体。即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
    2023-03-01
    99人看过
  • 买卖关系与买卖合同关系区别
    一、买卖关系与买卖合同关系区别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关解释,买卖关系是指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一种法律关系;而买卖的构成,需有人、标的、行为三个要素。即人的要素指出卖人和买受人。标的的要素指买卖标的物和价金。价金是与买卖标的物对价给付的金钱,价金的给付通常用支付一词。行为要素指移转买卖标的物和支付价金。出卖人应将买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买受人支付价金只能是金钱,不能是货物和其它给付。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效买卖合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以及其他从义务等。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价款、检验、保管以及及时领受等。买卖合同关系是基于买卖合同而存在的法律关系。二、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
    2023-04-30
    498人看过
  •  口头买卖关系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口头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四点:双方当事人具备缔约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内容确定或可能。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口头买卖合同才能生效。口头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 口 头 买 卖 合 同
    2023-10-03
    350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情形
    一、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中经常被用到的概念,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第一次在立法中使用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但《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事实劳动关系推到了最前沿,使劳动保障部门无法也不容回避这一问题。《条例》第18条、第61条规定: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这进一步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表明对于用人单位
    2023-04-28
    493人看过
  • 继承的意思是什么关系
    一、继承的意思是什么关系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的时间是继承开始时间,从此继承权开始具有实行的效力。在继承开始时,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确定继承遗产的范围和价值。如果是遗嘱继承,需要在这时认定遗嘱是否有效。关于继承权的时效也从此时开始计算。继承地点通常是被继承人的住所地。如果住所不明或主要财产不在住所地,可以财产所在地为继承地点。例如日本现行民法规定:继承在被继承人的住所开始,如果住所地不明或主要财产不在住所地,则以财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地点。苏联也规定继承发生的地点是被继承人的最后经常住所,如最后经常住所不明,则为遗产所在地或遗产基本部分所在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二、同一顺序继承人
    2023-05-03
    68人看过
  • 委托合同是否是买卖合同的关系
    委托合同不等于买卖合同,二者存在很大的区别:1、标的不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以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听有权。2、委托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委托人选择受托人通常是基于对受托人能力等方面的考虑并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只根据卖方现有的标的物的性能、条件,衡量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虽然有时也询问有关制作生产的情况,但主要是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来考虑并进行买卖的。3、是否移转所有权。委托合同中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委托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一、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方式有哪些?1、现实交付(直接交付)。指事实管领力的移转,即双方在约定的地点,基于合意移转直接占有,使受让人取得直接占有,让与人放弃全部占有地位。直接占有是否终局性移转,须依一般社
    2023-03-11
    276人看过
  • 产品买卖合同起诉属什么意思
    属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包括: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会各执一词,纠纷就此产生。2、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哪里,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也须明确。3、违反诚信原则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因此,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要考察对方的商业信誉。4、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5、违约责任问题有的合同中对于违约条款只约定因一方违约由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而无具体违约事项和违约金数额,结果相当于未有约定。违约责任的约定虽然不能穷尽所有事项,但应该将常见的容
    2023-02-26
    261人看过
  •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效力什么意思?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指的是当事人根据出卖人对于标的物的处分权、所有权的问题主张合同无效时法院是否给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法律解释中,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债权合同。一、分期付款时所有权归谁1、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2、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
    2023-03-15
    156人看过
  • 事实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法院认定事实劳动合同吗
    一、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中经常被用到的概念,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第一次在立法中使用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但《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事实劳动关系推到了最前沿,使劳动保障部门无法也不容回避这一问题。《条例》第18条、第61条规定: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这进一步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表明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3-19
    85人看过
  • 民法典买卖合同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一、民法典买卖合同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这里的第三人就是善意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九十四条捐助人有权向捐助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捐助法人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或者法定代表人作出决定的程序违
    2023-06-19
    5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在民法中出卖人是什么意思?
    一、房屋买卖合同在民法中出卖人是什么意思?我国并没有民法,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指的是标的物的出售方。简单的说出卖人和买受人就是平常我们说的买家和买家,出卖人是卖家,买受人是买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上有权利瑕疵,不能完全转移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在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时,其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受人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除非出卖人提供适当的担保。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
    2023-04-13
    459人看过
  •  "买强卖强"是什么意思?
    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则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上的拘留,并处罚款。这种违法行为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应该进行严厉的制裁,以保证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平稳地向前发展。在商品交易中,如果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一般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强买强卖明显地破坏了自由、平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要严厉的制裁,以保证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平稳地向前发展。 强 买 强 卖 对 市 场 经 济 的 影 响强买强卖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强买强卖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少数企业通过垄断市场、控制产量、设置障碍等
    2023-09-14
    238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是什么意思
    一、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是什么意思所谓所有权保留是指在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出卖人移转财产的占有于买受人,而仍保留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交付价金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所有权保留适用于买卖、互易、赠与此同时等领域,尤其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保留条款最为常见。二、民法典的所有权保留有什么规定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所有权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的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一)劳动生产、收益。劳动生产之民事主
    2023-05-03
    27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3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所以,买卖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的实施权是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1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指的是当事人根据出卖人对于标的物的处分权、所有权的问题主张合同无效时法院是否给予支持。能支持的情况是导致标的物不能转移的原因为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或处分权时;无法支持的情况是出卖人在缔结契约时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该合同处于效力未定合同的情况是,本没有处分权的人还未取得处分权,也无人追认处分权。
    • 合同买卖纠纷引起的刑事上诉状是什么意思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31
      对于合同买卖纠纷引起的刑事上诉状的有关问题,具体有如下内容。上诉人姓名,家庭住址,年纪,被上诉人姓名,家庭住址,年龄。请求事由,事实依据。
    • 买卖合同中的11000元是什么意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9
      1、按你的陈述,合同是没有成立,11000元只是签订合同前的保证金。但按收条内容看,这11000元很明显是价款,既已支付了价款,合同当然已经成立。这里有个问题,就是,这11000元价款占正常的地价几成?能理解为全部地价款吗?由于双方没有书面合同,无法确定实际价款应是多少,这对理解合同是否已成立影响很大。 2、应当理解为可预见性损失。这应该也是买方购买土地的目的所在。 3、如能将这11000元理解为
    • 合同与买卖关系的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9
      1、买卖关系适用于合同。因为买卖合同货款形成的借据不同于民间借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双方在交易时未约定付款时间的,应当在交付货物时支付货款。此后,双方就付款结算形成借据但未明确付款时间的,如果借据的出具意味着要求付款,应以借据出具之日为付款期限,并计算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