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制度">
一、劳动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安全保护为了捉住劳动者的劳动安全,防止和消除劳动者在劳动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以有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我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要包括:
①机器设备的安全;
②电气设备的安全;
③锅炉、压力的容器的安全;
④建筑工程的安全;
⑤交通道路的安全。企业必须按照这些安全技术规程使各种生产设备达到安全标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
二、什么是劳动条件?
劳动卫生保护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防止、消除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我国制定了有关劳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规定》、《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粉尘危害的决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防暑降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防治尘肺病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都制定了相应的劳动卫生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防止粉尘危害;②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③防止噪声和强光的刺激;④防暑降温和防冻取暖;⑤通风和照明;⑥个人保护用品的供给。企业必须按照这些劳动卫生规程达到劳动卫生标准,才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劳动条件是指职工在工作中的设施条件、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的总和.有学者把职业生涯定义为一系列既分离又联系的经验以及人们任何人在一生中经历的事件
劳动者进行劳动所必备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前者指劳动者维持和再生产出劳动能力的物质条件,即生活资料。后者指劳动者借以实现其劳动的物质条件,即生产资料。有时专指生产过程中有关劳动者的安全、卫生和劳动程度等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如厂房和机器的安全卫生状况、车间的气温条件、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等。
在剥削制度下,劳动条件基本上是为剥削者所占有,与劳动者相对立,成为剥削者支配和奴役劳动者的手段。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情况时说:工人的客观劳动条件(生产资料)和主观劳动条件(生活资料),是作为资本,作为被他的劳动能力的买者所垄断了的东西与他相对立,否则工人就不会出卖自己的劳动能力了,这些劳动条件越是完全作为他人的财产与工人相对立,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形式上的关系,从而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即实际上从属的条件与前提,也就越是完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第85页)。
从劳动的客观条件,特别是劳动者的安全、卫生等条件而言,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往往不管工人的劳动条件如何,总是力图压低工人的工资,尽可能地节约不变资本,以攫取最大限度的利润;只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工人阶级的长期斗争,资本家才不得不对劳动条件进行某些改善。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消灭了劳动条件与劳动者之间的对立,劳动条件成为保证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手段。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条件会不断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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