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仓储合同定义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9: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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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合同的定义是:基于双方民事主体或者多方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达成协商一致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协议。合同也可以也可以基于单方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成立。民事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有:
1、当事人可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定金等违约责任的,违约方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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