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非刑事司法赔偿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4:04:34 475 人看过

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司法赔偿相关文章
  • 量刑建议权在刑事审判程序中的作用具体是怎样的
    量刑建议权的确定,无论实体还是程序价值如何,最终还是需要通过实践运用方能体现。量刑建议权在实践中的作用如下:首先,建立量刑建议有助于法官作出准确裁量。我国刑法确立的粗放式量刑规则,使各具体罪名的量刑幅度较大,可适用的刑种跨度也较大,以致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空间相当大。由于公诉机关更加接近案件的侦查环节,通过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充实的理由提起公诉,并提出更加契合实际、体现犯罪主客观相统一的量刑建议,将有助于法官对罪行作出准确裁量,抑制自由裁量权的无度行使。其次,建立量刑建议有助于提高司法运行效率。公诉机关依法对案件提出的量刑建议,可以让法官在量刑时有针对性地考虑案件的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让法官可以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对定罪和量刑的说理部分的把握上,从而减少法官的工作量,提高司法运行效率。
    2023-06-01
    394人看过
  • 刑事拘留的具体内容和程序
    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1、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会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3、不说明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4、正在准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立刻被发觉的;5、被害人或者在场有亲眼看见的人指认某人犯罪的;6、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拘留期限包括当日吗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问题在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中常常出现的错误是期限计算不准确。办案单位往往将刑事拘留的当日计算在内,导致对整个刑事拘留期间少计算1日的现象发生。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
    2023-07-07
    166人看过
  •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市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参加刑事赔偿程序,代表国家向赔偿请求人履行赔偿义务的机关。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1)如果有两个赔偿义务机关,请求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逾期不作决定或者请求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或者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023-05-01
    355人看过
  • 刑事传唤具体是什么程序?
    1、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2、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3、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4、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5、对当场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治安传唤是一种行政措施,刑事传唤是一种侦查行为;2、适用依据不同:治安传唤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公安机关的刑事传唤的适用依据为《刑
    2023-08-06
    81人看过
  • 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及赔偿程序
    一、赔偿请求人错误拘留、超期拘留、错误逮捕、错误收监、身体伤害(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违法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权利人或近亲属。二、赔偿义务机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三、支付赔偿金1、返还财产;2、恢复原状;3、医疗费;4、护理费;5、误工费(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6、残疾生活辅助具费;7、康复费;8、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9、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10、被扶养人生活费(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
    2023-04-24
    341人看过
  •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小部分案件负责立案侦查。具体流程:(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审查起诉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一、刑事案件检察院到法院需要多久刑事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个月。《中华人民共
    2023-03-01
    480人看过
  • 刑事赔偿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该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获得国家赔偿。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刑事赔偿程序只有一种,即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向复议机关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程序: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在确认侵权行为违法的前提下进行赔偿。这与行政赔偿的单独程序是一样的。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1)赔偿义务机关有两个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赔偿责任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期满之日或者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
    2023-05-02
    240人看过
  • 非法拘禁判刑之前的刑事程序
    一、非法拘禁罪判刑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7、侵犯知识产权案;由此我们可知非法拘禁罪是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程序,主要有以下阶段:1、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接到的非法拘禁罪案件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
    2023-04-15
    53人看过
  • 刑事辩护的具体含义是怎样的呢
    律师的主要职责就是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者得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者洗脱罪名,在刑事案件中,我们称之为刑事辩护,它的具体含义是怎样的呢?刑事辩护是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做律师,就要视具体情况辩事实,辩证据,辩性质。指出指控的事实不能成立或不能完全成立因而影响对事实的认定为辩事实,指出作为指控依据的证据不充分、不真实,动摇指控方认定事实的基础为辩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指出指控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不构成所指控的性质较重的犯罪,应当宣告无罪或者按较轻的犯罪处罚为辩性质。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所谓敢辩,就是敢于讲出或写出辩护律师与众不同并与控方分歧很大的独立见解。把死罪辩成无罪,把重罪辩成轻罪,把
    2023-06-17
    285人看过
  • 猥亵罪的具体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强制猥亵罪的刑事责任是:犯罪情节较轻的,一般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中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强制猥亵罪的特征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妇女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猥亵妇女以外的男子,不构成本条中的犯罪。所谓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
    2023-08-11
    466人看过
  •  刑事赔偿中止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出现被告人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其他疾病、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被告人下落不明、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以及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之一,可以中止审理。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普通程序重新审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如果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虽然原句中的“影响审判进行”一词可能有些误导人,但根据解释的规定,实际上是可以中止审理的。同时,为了使表述更准确,我将“影响审判进行”改为了“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
    2023-12-26
    450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赔偿?刑事赔偿的主体有哪些?
    刑事赔偿是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依法应负的一种赔偿责任。刑事赔偿的主体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下列范围:(1)行使国家侦查权的机关,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军队保卫部门;(2)行使检察权的机关即人民检察院:(3)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即人民法院;(4)行使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即执行刑事判决的监狱管理机关。
    2023-06-06
    402人看过
  •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一、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具体是什么1、赔偿义务机关不同。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赔偿的范围不同。刑事赔偿范围是基于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而产生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如错误的刑事拘留、错捕、错判、刑讯逼供或者在刑事程序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而行政赔偿的范围则是基于各类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3、赔偿程序不同。刑事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赔偿复议和提起行政
    2023-04-24
    23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和解的程序是怎样的,刑事和解参与人
    一、刑事诉讼法和解的程序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法和解的程序是:(1)首先进行的环节是加害人承认犯罪。首先让犯罪人供述犯罪事件的经过,并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认罪,承认错误,表示悔改。(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3)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叙述他们的感受。通过这些描述和叙述,使加害人会了解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与被害人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给加害人自己的家庭和朋友造成的后果。被害人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有权利询问与犯罪事件有关的问题。(4)在对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调解员可以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项目,从而帮助确定加害人应当履行的义务。(5)所有的与会者都可以对加害人如何补偿、如何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6)最后的环节,在听取了所有的与会者意见后,调解员主持和解参加人达成和解协议,督促与会者签署和解协议。人民法院或司法行政
    2023-06-24
    55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看守、监狱管理权时违法给无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更多>

    #司法赔偿
    相关咨询
    • 治安拘留的刑事处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1
      一般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如下,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 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4
      刑事案件的流程一般按照立案,审查起诉,审判三个步骤来进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具体的规定,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九十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
    • 刑事赔偿是否属于司法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17
      刑事赔偿属于司法程序。刑事赔偿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和行政赔偿诉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国家赔偿法的统一正确实施。
    • 国家赔偿中的确认程序是怎样的,国家赔偿中的刑事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19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是以行政或司法机关违法为前提。赔偿又分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在国家赔偿法中设置了不同的程序。 刑事赔偿主要是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违法,给当事人造成侵害。其赔偿程序的初始得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确认申请,要求赔偿义务机关确认其行为违法。确认违法有多种形式,如错判、错拘、错捕等,这些明显错案的,实际已经确认违法,不需要再走确认程序。不明显的,或当事人认为是违法,但需要行政或司
    • 刑事伤残鉴定的具体程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5
      刑事案件伤残鉴定程序: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回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3、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首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