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路上摔伤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工伤认定须满足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遭受交通事故这三个要素。
首先,关于“上下班”的定义:在适当的时间以及合理的路线之上行进,而对于与工作相关的特定时间段,如加班时间等均可被视为合理时间;对于何为合理路线,通常是指员工日常所行走的路径,包括自公司至住处、至父母家中、接送子女等。
伤害必须源自于城市交通工具或交通事故,方能被认定为工伤。
此项条款涵盖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对员工造成的伤害,以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
若员工因自身原因跌倒,与交通事故无直接关联,则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最后,事故必须属于“非本人责任”范畴。
对此,我们需要将其与前述两个要素相结合进行理解。
若交通事故系由员工个人行为导致,那么在此次事故中所受伤害便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反之亦然。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二、工伤路线有误差赔偿吗
员工若在通勤往返于公司的过程中不慎跌倒受伤,个人应承担主要责任,且这种情况不能被视为工伤。
当员工在以任意方向通勤时,遭遇并非由他们自己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可考虑将其纳入工伤范畴。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有下列七种情况之一者,均应该被认定为工伤:首先,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因为执行本职工作而遭受事故伤害;
员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也可能会遭受事故伤害;再次,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第四,员工患有职业病;第五,员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或发生事故后下落不明;第六,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如果遭遇并非由他们自己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最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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