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条款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第一百二十三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第一百二十五条,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一、派出所打电话叫去配合调查,不去会怎么样
派出所传唤当事人,当事人拒绝前往配合调查。派出所可使用《传唤通知书》传唤和《拘传证》拘传当事人最长时间都为12小时,使用《传唤证》传唤最长时间为24小时。派出所可以根据办案的需要,实施拘传或拘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根据以上规定,传唤不能适用于证人。目前,由于证人保护制度不完善,证人不愿意作证的情况还存在。对此,执法部门应进行详细的法律宣传,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证人思想工作。
二、报警后不去派出所是否可以
报警后去不去派出所要分情况而定。一般报警后都要去派出所,因为报警后是要录口供做为记录的。也就是说,为了调查案情需要,必须予以配合。录口供要记录记录报案人的名字、报案时间、案件简要情况,指派出警情况等。如果不去配合做笔录,很难起到应有的报案效果。法律依据: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2、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3、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4、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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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不得少于几人?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6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不得少于两人,且需要按照既定的方法进行。《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五十八条询问证人,应当由检察人员进行。询问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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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民事诉讼如何询问证人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0法官在民事诉讼中对证人的询问方式有两种最为基本的: 1、交叉询问,即由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方式,这是“当事人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 2、职权式询问,即由法官直接询问,这是“法官主控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 两者的区别是一种对抗与非对抗的区别。 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第五十八条: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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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询问证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询问证人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询问证人也是一门技术,如果方法运用的恰当就会如鱼得水,那么询问证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 1、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的地点也可以选择未成年人所熟悉和习惯的场所。这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减少其思想顾虑,消除心理压力,达到询问的目的。询问聋、哑证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作翻译,并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询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人、外国人,应当为其聘请翻译。 2、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