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司法解释是否有溯及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0 11:16:39 448 人看过

司法解释溯及力应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从旧兼从轻的溯及力原则。尽管这一原则不能直接适用于刑事司法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但鉴于司法解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大量的发挥着阐释甚至补充刑法立法的功能,其不是刑法甚是刑法,因此,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一致赞同司法解释在溯及力问题上与刑法一样,基本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这在2001年12月7日两高《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也得到了肯定。

该《规定》第二条规定,对于行为时没有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

此规定可以简单总结为从新原则;第三条规定,对于具有新旧司法解释交替的情形,对于发生在新司法解释施行前的行为,在新司法解释施行后处理的,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第四条对于旧司法解释之前发生的行为,已经办结的,不再变动,也即从旧原则。可以总结:对于新司法解释施行之前的行为,在新司法解释之后处理,分为两种情形:如果无旧司法解释的,采取从新原则;如果存在新旧司法解释的,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b2d证醉驾摩托车吊销b证的这种做法是符合我国的法律要求的,而且还很有可能醉酒驾驶摩托车的时候导致有过往的行人在交通事故当中死亡了,造成严重的犯罪后果,那所谓的b2d驾证或者是其他任何性质的驾驶证,都是会以后终生不能够再考取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拘役相关文章
  • 刑法是否溯及力
    环境污染
    一、刑法是否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即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简单点理解就是今天的法能不能管昨天的事,如果能管,则是有溯及力;不能管就是没有溯及力。对此,我国采用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原则上在我国,法是不具有溯及力的,也就是今天的法是不能管昨天的事的,这就是从旧。但是如果新法规定的处罚比旧法的处罚更加轻微,则适用新法,这就是从新。所以总结一下就是,如果新旧法对犯罪行为处罚一样或者旧法处罚更轻,则适用旧法;如果新法的处罚更轻,则适用新法。但是如果新法适用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
    2023-06-11
    238人看过
  • 公司法解释三的溯及力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解释三的溯及力是怎样的?适用2011年2月16日以后的案件。二、法律规定2018公司法解释四全文的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法释〔2017〕16号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现就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第三条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
    2023-04-13
    222人看过
  • 公司法解释三的溯及力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解释三的溯及力是怎样的?适用2011年2月16日以后的案件。二、法律规定2018公司法解释四全文的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法释〔2017〕16号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现就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第三条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
    2023-06-02
    422人看过
  • 公司法解释三的溯及力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解释三的溯及力是怎样的?适用2011年2月16日以后的案件。二、法律规定2018公司法解释四全文的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法释〔2017〕16号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现就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第三条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
    2023-05-02
    383人看过
  • 解读民法典中时效溯及力的司法解释
    新的民事法律颁布实施以后,对其生效之前发生而未依司法程序裁判的民事关系同样适用的效力有强弱之分。在新法律规范施行之前产生的民事关系和事实,自新法施行之日起方可适用新法的,为弱度溯及力;而溯及至该民事关系和事实所产生当时即适用新法有关规定的,为强度溯及力。民法典中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2023-07-04
    209人看过
  • 最高检规定的司法解释有无溯及力
    一、最高检规定的司法解释有无溯及力?司法解释有无溯及力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不宜简单套用“溯及既往”原则而追溯到所解释的法律的生效时间,或者以“不溯及既往”原则将其时间效力确定为司法解释的施行之日。如果司法解释出于对其所解释的内容和审判实践的运用等多方面考虑,专门确定溯及力的标准,则应依其规定。我国《立法法》第93条并未明文规定司法解释不溯及既往;其次,司法解释实为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对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所作出的具体规定,其内容是法律的应有之义,最高司法机关无权超越法律的本意进行解释,因此,司法解释的内容必然不会超出人们的正当预期,司法解释溯及既往也不会损害人们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仅是对“哪些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债务”进行了具体解释及列明,并未对此作出新的、超出原有范围的规定,鉴于此,该司法解释显然是能够适用于其施行前
    2023-06-19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拘役
    词条

    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 更多>

    #拘役
    相关咨询
    • 刑法溯及力司法解释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3
      第十二条【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
    • 溯及力司法解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5
      第十二条【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 合同法解释是否具有溯及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于判决已经生效的案子,不能因为法律修改提出再审。对于已经在审理中的案件,仍然适用旧法对于合同法解释生效之后的案件,采用新法
    • 刑法溯及力如何解释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3
      刑法追溯力采用从旧到轻的原则,即原则上适用旧法,新法没有追溯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按照新法处理。我国刑法原则上否认刑法具有可追溯性,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轻刑。
    • 论我国刑法溯及力的刑法和司法解释中的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本法。这就是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新旧刑法之间的矛盾问题,且主要是针对新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即新刑法对公布之前的行为是否认为是犯罪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