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建发[2005]378号
2004年商务部、建设部下发《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后,全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仍有部分地级以上的城市没有按照要求,完成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工作。吴仪副总理在2005年全国流通工作会议上指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工作,而是一项必须做而且一定要抓紧做好的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把县级市的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认识
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有利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促进城市商业网点全面、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同时,在我国商业领域按照加入WTO承诺全面对外开放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对于加强对商业领域外资进入的引导,保障内外资商业企业公平竞争,促进商业设施建设健康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列入政府工作重点,在组织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时,都必须将商业网点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商业网点规划工作进度
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应按照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建立由城市商务、城乡规划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工作机制,并给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订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推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开展。省级商务部门应指定机构负责督促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并建立工作责任制,力争2005年底前完成地级以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到期仍然没有完成商业网点规划的,原则上不得再批准建设新的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网点。
三、切实提高商业网点规划编制水平
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在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过程中,要集思广益,广泛征求专家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咨询,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布局和建设时序。内容应符合商务部印发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商建发[2004]180号)的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城市的特色;要注意结合本地实际,防止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倾向。
四、认真做好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工作
城市商业网点(包括商品交易市场、零售商店、购物中心、餐饮店等)的新建和改、扩建,改变现有商业网点的用途,都必须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或参与对新建大型商业网点的论证。新建大型商业网点的选址以及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更新过程中商业网点的规划布置,应当征求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商业网点,应当通过规划的调控和引导,逐步进行调整和改造。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鼓励和限制建设的商业网点指导目录,引导社会资金投向。
特此通知。
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
-
建设部、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通知
376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规划工作促进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441人看过
-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
209人看过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280人看过
-
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
388人看过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城镇发展工作的通知
85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7]13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
-
劳动部关于做好女职工孕期休假的工作通知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1女职工孕期休假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
-
商务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规定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7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商务部申请行政复议: (一)商务部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商务部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法律、法规授权并由商务部直接管理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商务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由哪级人民政府来编制和纳入哪个部门编制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0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本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下级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编制。编制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国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