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何时交付标的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08:01:59 334 人看过

当事人可以约定交付日期或者交付期间。合同约定交付日期的,出卖人应当严格按照约定的日期履行交付义务,买受人也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接受交付;若合同中约定交付期间,则出卖人在该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履行交付义务皆为履约,除非买受人有选择权,买受人不得拒绝接受对方交付。

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有几种

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如合同约定由出卖人代运的,出卖人应按约定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交付;

2、如合同约定由买受人自提的,出卖人有义务通知买受人到其营业地、仓库所在地或指定的地点提货;

3、如合同约定由出卖人送货的,则出卖人应按约定自备运输工具将标的物送交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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