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举证责任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4:21:47 91 人看过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举证责任是为了公司的利益而存在的不负责任的举证行为。

一、技术入股亏损如何承担责任

技术入股亏损责任的承担:

(1)独立法人在公司亏损有债务时,应由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东则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如果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若股东持有股份的公司作出犯罪行为,但股东对犯罪事实先前不知情的,是不需要承担犯罪的刑事责任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三、损害公司利益的后果

损害公司利益的后果是要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股东滥用股东的权利损害公司或者是其他股东的利益,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其关联关系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把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将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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