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开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就是开始享受失业待遇的日期和失去享受失业待遇的日期。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该领取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失业保险金开始日期和截止日期什么意思
失业补助金是保险公司对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的补贴。办理和领取失业金的办法:1、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本人;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待遇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开始和结束日期,请解释一下。
276人看过
-
本次失业保险金开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什么意思
195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日期从何时开始
377人看过
-
缓刑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怎么算
170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开始日期和终止日期是同一个月吗
445人看过
-
合同开始日期和合同结束日期公式
489人看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
缓刑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怎么算广西在线咨询 2024-09-13关于缓刑执行的开始与终止时间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首先,自法院做出裁决并确定之日起,即算作缓刑启动之刻;其次,缓刑考验期限届满之时,缓刑宣告结束。值得强调的是,“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正式生效的那一天。若在判决之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提出了上诉或抗诉,且经过二审程序后维持原判,那么缓刑的起始和终结时间就应当以二审判决确定之日为准进行计算。
-
新车保险日期是从日期开始算还是投保日期开始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1投保之日起算。为了能够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个性化法律纠纷解决方案;本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能够全心全意为您提供法律帮助,提供高附加值和高性价比的法律服务。
-
缓刑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计算方法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4关于缓刑执行的开始与终止时间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首先,自法院做出裁决并确定之日起,即算作缓刑启动之刻;其次,缓刑考验期限届满之时,缓刑宣告结束。值得强调的是,“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正式生效的那一天。若在判决之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提出了上诉或抗诉,且经过二审程序后维持原判,那么缓刑的起始和终结时间就应当以二审判决确定之日为准进行计算。
-
-
失业保险金是否从失业的当天就开始算起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31失业保险金不是从失业的当天就开始算起的,而是从进行失业登记的时间开始算,也就是说,从失业之日到失业登记之日的时间内,失业者既得不到原单位发放的工资,也得不到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