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船舶国籍证书核发在哪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6:43:46 114 人看过

一、嘉峪关船舶国籍证书核发在哪办理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政务大厅省交通运输厅窗口)。

二、嘉峪关船舶国籍证书核发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

2.《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

第三条“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第十六条“按照本条例十三条进行船舶登记的船舶,经核准后,船舶登记机关发给船舶国籍证书”。

三、嘉峪关船舶国籍证书核发受理条件

1.船舶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

3.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4.船舶国籍的申请人为船舶所有人。

四、嘉峪关船舶国籍证书核发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威海市船舶国籍证书核发需要什么手续
    一、威海市船舶国籍证书核发需要的手续1、受理,初步审核申请材料以及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2、审批,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审批意见。决定许可经批准后作出,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或诉讼权利。予以许可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3、办结申请人持受理通知单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领取。二、威海市船舶国籍证书核发的办理材料1、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2、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簿或其他有效的船舶技术证书3、已经登记的船舶,还应提交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4、申请人身份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5、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三、威海市船舶国籍证书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1、《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船舶所有人申请船
    2023-05-18
    253人看过
  • 嘉峪关离婚在哪办理
    应当到嘉峪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一、离婚程序自愿离婚时怎么离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携带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结婚登记证)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夫妻共同财产权属证明等。)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在mainlandChinahina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mainlandChina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自愿离婚,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当当场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二
    2023-06-25
    162人看过
  • 嘉峪关导游证核发收费吗
    一、嘉峪关导游证核发收费吗不收费二、嘉峪关导游证核发办理条件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依法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进行注册登记的人员。三、嘉峪关导游证核发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四、嘉峪关导游证核发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2023-05-18
    416人看过
  • 嘉峪关船舶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嘉峪关船舶登记需要什么材料4寸船舶照片5张提交在渔监登记时的原始材料及其复印件(包括建成日期、进口日期、进口用途的证明文书等)合资公司出资额的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未进行登记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及复印件海关完税单和旧船舶技术评定书及其复印件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明书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书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书等),建造中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技术证书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船舶所有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船舶技术资料及其复印件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使用通知书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二、嘉峪关船舶登记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
    2023-05-18
    361人看过
  • 东营市船舶国籍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东营市船舶国籍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1、《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除应当交验依照本条例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外,还应当按照船舶航区相应交验下列文件。从境外购买具有外国国籍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在申请船舶国籍时,还应当提供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对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船舶,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予以核准并发给船舶国籍证书。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节选)将“船舶国籍证书核发”下放至设区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二、东营市船舶国籍证书核发的办理流程1、受理,初步审核申请材料以及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2、审批,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审批意见。决定许可经批准后作出,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或诉讼权利。予以许可的
    2023-05-14
    156人看过
  • 嘉峪关老年优待证在哪办理
    一、嘉峪关老年优待证在哪办理嘉峪关市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大厅)二、嘉峪关老年优待证受理条件1.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享受。2.常住本省6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和外国老年人),需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三、嘉峪关老年优待证法定依据《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第四十七条老年人持身份证、优待证或者离休证等有效证件,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优待:(一)尚未向社会免费的历史遗址类博物馆、地质公园、文物建筑、风景区应当向老年人免费开放。体育场馆应当安排一定时段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影剧院门票、旅游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应当对老年人给予优惠。(二)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文化、旅游等设施,对老年人实行免费或者半价优惠服务。(三)公
    2023-05-18
    78人看过
  • 东莞虎门镇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办理在哪个位置
    一、办理地点广东省渔政总队东莞支队(邮寄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兴渔路39号,邮编:523938)。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5年)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第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11年)第三十三条船长、轮机长等渔业船舶职务船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职务船员证书。渔业船舶普通船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基础训练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渔业船舶所有者、经营者不得雇用未取得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基础训练合格
    2023-05-28
    310人看过
  • 嘉峪关船舶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船舶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
    2023-05-18
    50人看过
  • 嘉峪关社会保障卡换发在哪办理
    一、嘉峪关社会保障卡换发在哪办理嘉峪关市和诚西路人事局综合楼二、嘉峪关社会保障卡换发依据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
    2023-05-18
    357人看过
  • 嘉峪关哪些车船免征车船税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车辆,以及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非机动船是指自身没有动力装置,依靠外力驱动的船舶;非机动驳船是指在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2、拖拉机:指在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登记为拖拉机的车辆。3、捕捞、养殖渔船:指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渔业船舶。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警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用牌照、武警牌照的车船。5、警用车船: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6、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
    2023-05-30
    50人看过
  • 嘉峪关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一、嘉峪关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二、嘉峪关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2月19日卫生部令第91号)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三、嘉峪关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受理条件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
    2023-05-14
    348人看过
  • 嘉峪关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一、嘉峪关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1楼2-6号窗口二、嘉峪关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定依据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三、嘉峪关旧伤复发申请确认申报材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四、嘉峪关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发生旧伤复发五、嘉峪关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六、嘉峪关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部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嘉峪关旧伤复发申请
    2023-05-14
    199人看过
  • 防城港渔业船舶国籍登记在哪办理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国籍登记在哪办理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农林水事务审批窗口51号二、防城港渔业船舶国籍登记的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防城港渔业船舶国籍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
    2023-05-18
    135人看过
  • 黔东南州船舶临时国籍证书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十七条船舶临时国籍证书签发的条件:(一)申请签发临时国籍证书的船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1.向境外出售的船舶,或者由境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订造的新船,属于境外到岸交船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政府或其他组织从境外购买或者订造的船舶,属于境外离岸交船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政府或者其他组织以光船条件租赁的境外登记的船舶;4.需要办理临时国籍登记的境内新造船舶;5.境内新造船舶试航的。(二)已取得船舶所有权或者签订了生效的光船租赁合同;(三)船舶国籍的登记人为船舶所有人或者以光船租赁形式经营境外登记船舶的承租人;(四)船舶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五)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六)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和船舶识别号。二、办理材料序
    2023-11-29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国籍证书有多长时间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7
      船舶国籍证明的有效期为5年。临时船舶国籍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年。以光船租赁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期限可以根据租期确定,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年。光船租赁合同期限超过2年的,承租人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到船口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更换临时船舶国籍证书。
    • 船舶使用非国籍船舶管理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但是,在国内没有能够满足所申请运输要求的中国籍船舶,并且船舶停靠的港口或者水域为对外开放的港口或者水域的情况下,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水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或者航次内,临时使用外国籍船舶运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进行船籍登记的船舶,参照适用本条例关于外国籍船舶的规定,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9
      1.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2.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 3.以光船租赁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期限可以根据租期确定,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年。光船租赁合同期限超过2年的,承租人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临时船舶国籍证书。
    • 船舶国籍申报条件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9
      船舶国籍登记条件如下:1。船舶在登记机关登记船舶所有权;2、相关文件和资料齐全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国籍的,除依照本条例取得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外,还应当按照船舶航区相应提交下列文件:(一)国际航线航行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当根据船舶类型提交法定船舶检验机构颁发的下列有效船舶技术证书:1。国际吨位测量证书;2、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3、货船结构安全证书;4、货船设
    • 船舶国籍登记范围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不在我国登记就不能悬挂中国国旗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条船舶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未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第四条船舶不得有双重国籍。在国外注册的船舶,未中止或取消原注册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