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具体适用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2 08:40:09 292 人看过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条件包括: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股东未实施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且未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条件包括: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股东未实施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且未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哪 些 情 况 下 可 以 适 用 公 司 法 人 人 格 否 认 制 度 ?

根据素材1所述,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于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的公司,当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并造成了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时,股东可以提起股东派生诉讼。股东派生诉讼也称为代位诉讼或代表诉讼。当然,在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则不能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综上所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条件包括: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股东未实施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且未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的行为,并造成了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时,股东可以提起股东派生诉讼。股东派生诉讼也称为代位诉讼或代表诉讼。当然,在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则不能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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