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房屋征收补偿引起的不满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8:22:19 326 人看过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在评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拆迁补偿款项是和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区位、建筑结构、装修装饰、具体用途等因素相关的,如果对拆迁补偿的数额有异议,最好在评估阶段就及时沟通。

房屋征收补偿太低怎么办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太低的,被拆迁人对补偿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提高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铁塔占用问题如何解决?
    占地补偿的标准需要根据占地的用途、类型来决定,常见的有征地、临时占地等等。如果高压线铁塔占用住房,这属于为了公益事业而修建的项目,可能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不管是征收还是征用,都需要给予土地补偿。会对房屋依法进行评估,作价,按当地市场价予以补偿,并保证不能减损房主原有生活水平。220千伏铁塔永久性占地怎样补偿占地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青苗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3.安置补偿费,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
    2023-07-18
    214人看过
  • 如何解决离婚房屋分割引起的争议
    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的,可以起诉法院解决。人民法院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允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按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夫妻如何分割房屋遗产民法典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
    2023-07-07
    265人看过
  • 不满意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办
    不满意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由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先裁决,再起诉。不满意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办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2022-06-23
    267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VS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谁影响了你的补偿费?
    对于房屋的征收拆迁,会涉及到“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两个概念的区分和运用操作。这对专业拆迁律师来说并没有多大障碍,但对大部分不懂法律的被征收人来说却是傻傻分不清楚。而补偿决定和补偿协议都会不同程度,以不同方式影响被征收人最后的征收补偿利益。所以,区分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对被征收人来说是必要的知识储备。下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就来讲讲补偿决定与补偿协议。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本质上来说是一份合同,具有很大的合同属性,具备合同效力。其特殊点在于:订立主体由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订立。即一方主体具有行政性。补偿协议内容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这里在明拆迁律师要着重提醒被征收人
    2024-01-20
    188人看过
  • 如何解决在房屋拆迁中就补偿和安置引起争议的问题?
    在房屋拆迁中,当事人如果对补偿和安置产生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和安置达成书面协议后,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或者部分履行后,一方又后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民事案件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和安置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后,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按行政案件受理,列裁决机关为被告。
    2023-06-10
    86人看过
  • 征地补偿不满的解决方法
    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征地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是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就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3、青苗补偿费以及附着物补偿费,是按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赔偿标准予以赔偿。4、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
    2023-07-03
    70人看过
  • 不服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应该如何办
    一、不服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应该如何办不服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应该暂时拒绝办理拆迁手续、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经当事人申请交由房屋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房屋拆迁补偿的金额应该如何确定拆迁补偿金一般包括:(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
    2024-01-31
    461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解析与分析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时,若未能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申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在没有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做出的,这就避免了公民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得不到补偿,而且决定书是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中相关条文做出的,补偿数额依照补偿方案而行,这其中补偿方案的做出要经过严格审查和相关听证的,这就保证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决议书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对房屋征收部门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在当事人对决议书不服时,可以提出相关的法律诉讼,可以进一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为了规定期限内补偿协议达不成时实现拆迁做出的,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在具备相应的手续之后,可以动用公权力对公民的房屋强制进行
    2023-07-04
    243人看过
  • 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引起的矛盾
    征地拆迁矛盾的产生: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2、行政行为不规范。3、政策法规与现实存在滞后现象。4、部分群众思想观念滞后。征地拆迁矛盾的解决: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完善相关地方性立法,促进依法行政等等。征地拆迁的矛盾的成因分析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区块因户籍不同,补偿标准不一样。其次是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同时,由于拆迁标准是由政府统一制定,群众普遍反映补偿标准过低,对补偿标准不太认可。2、行政行为不规范。一是存在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而发生随意表态、强拆迁等现象,由此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或者上访。二是有关管理部门全局观念不强,对一些重点户有畏难情绪,不敢管,不想管,使问题久拖不决,引
    2023-07-08
    78人看过
  • 对补偿决定不满,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被拆迁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实施房
    2023-05-08
    230人看过
  • 对房屋拆迁补偿不满意如何维权
    对拆迁安置不满意的维权:1、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2、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3、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4-04-28
    494人看过
  • 征收房屋如何解决空地面积赔偿问题?
    房屋征收补偿包含空地面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当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并进行补偿。一、征收方威胁要拆迁应该怎么办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直接利益,补偿又是拆迁的关键,二者都是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的激发点。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如果是合法、规范的房屋拆迁程序,必须先取得政府相应的土地征收批文,并且要将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决定以及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告,然后再与拆迁户协商签订拆迁协议。二、从动迁到公示规划需要多久时间从公示到动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
    2023-03-31
    144人看过
  • 如何解决不过户引起的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不过户不给钱该这样办:1、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单位的基本注册材料;2、写民事诉讼。诉状应当说明当事人的身份、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人民法院也可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状和证据;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以规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不予质证;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将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将裁定撤诉;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身份、告知双方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双方是否申请回避、开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终意见、法庭调解判决等程序。房产纠纷应诉应该如何准备房产纠纷应诉该如何准备(一)合作建房纠纷1、提供合作建房的书面合同及补充协
    2023-07-04
    260人看过
  • 征收房屋补偿方案详解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2023-07-05
    5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如何解决房屋征收的安置与补偿,房屋征收纠纷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这需要看是哪方面的纠纷,征收纠纷常见有如下几方面: 1、产权有纠纷,比如祖遗房产其中长期由一个继承人实际居住,实际居住人要求征收补偿全归自已,而其它继承人要求分割房产。 2、是房屋测量面积有误差,通常是原房屋有过改建,有些面积需要重新认定是否合法。 3、是评估价格有异议。 4、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不履行协议约定。 5、是征收程序不合法比如征收补偿方案未充分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多数被征收人拒谈房屋补偿事
    • 拆迁房屋引起的纠纷如何解决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7
      房产纠纷算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民事纠纷,一旦出现此类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来解决: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
    • 如何解决房屋漏水引起的纠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11
      1. 首先需要确定此管理职责归属于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需要查看其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如果各方之间有约定,则应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专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应由专有权人负责,但就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属存在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由于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体现在费
    • 不同意征地补偿的补偿如何解决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3
      对征地补偿方案不同意的,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地方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如果征地补偿方案已经确定了的,可以申请由当地政府进行协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协调后未解决问题的,可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被征地方对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如何中止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审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5
      除法院认为需要补允诉讼材料,收集相关证据,可以中止审理的情形外,通常征收人不应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中止审理的申请,因为政府的补偿决定已经作出,应是严肃的,经得起法律审查的,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对《房屋补偿决定》合法性补充证据。如果在申请法院行政裁定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就征收补偿达成一致,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征收人可以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裁定申请,应该属于终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