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修订解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22:00:50 139 人看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经表决通过,此次修改行政处罚法,坚持为行政处罚权行使定规矩、划界限,为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作了一系列针对性规定。

一、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委托吗?

不可以委托。《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二、新行政处罚法对公安机关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相较于以前的条款,该条新增了需要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根据这一规定,公安机关在履行处罚前告知时,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内容。

三、行政处罚法有关移送案件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移送案件的问题有:一、从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方面分析。二、从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分析。三、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制度衔接方面分析。四、从行政执法移送案件中违法犯罪被打击程度和数量分析。五、从行政执法管辖的复杂性、发展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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