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预约。无
2)取号。无
3)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5)审查。部门在受理后4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预约。无
2.取号。无
3.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5.审查。部门在受理后8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
湛江市霞山区水生野生动物捕捉证办理时间多久
333人看过
-
海丰县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办理地点在哪
153人看过
-
廉江经营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审核办理在哪个机构
109人看过
-
江门东海路338号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办理多久期限
251人看过
-
天津津南捕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许可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333人看过
-
汕头潮阳区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办理在哪个部门
323人看过
行政机关对申请许可的事项依法进行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人提交的... 更多>
-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几级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25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级别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两种。 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 监测和评估应当包括什么内容? 1、野生动物野外分布区域,种群数量及结构; 2、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面积,生态状况; 3、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主要威胁因素; 4、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等其他需要调查,监测和评估的内容。 野生动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
-
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条件和程序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2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必须是因科学考察、资源调查、驯养繁殖、医药生产、调控种群数量和结构等特殊需要;(2)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适应狩猎活动的守法的公民;(3)必须遵守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熟悉狩猎地野生动物的分布状况、主要类型、种类的识别特征;(4)必须熟悉猎枪和其它主要狩猎工具的基本构造、性能和使用方法。审批程序1、申请受理;2、送有关处室材料审查;3、主管领导签批;4、
-
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山西在线咨询 2024-03-30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根据规定,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售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制品应如何辨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3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在中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追究什么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2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