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21:40:09 56 人看过

一、金华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在哪办理

办理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北街1055号

二、金华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1995年3月6日公安部令第24号发布)

第六条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以下简称公安机关)主管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工作;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服务管理机构)从事登记服务等具体事务工作。第六条,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报送下列信息:(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承租人(包括其他实际租住人员,下同)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二)居住房屋的地址、租期、使用功能等基本情况。承租人为流动人口的,出租人应当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规定报送或者告之流动人口信息。出租人与承租人终止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报送承租人的名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出租相关文章
  • 金华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地点在哪里
    一、金华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地点在哪里具体地址1、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婺江东路66号);2、三江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环城南路西段1258号)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二、金华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受理条件因合并、撤销、解散、破产或工商注销而终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三、金华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单位经办人携带有关材料及加盖公章的《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销户登记;2、公积金中心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业务完成后,将申请材料邮寄送达申请单位。四、金华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设定依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二条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
    2023-05-13
    196人看过
  • 房屋登记手续办理后如何处理出租房屋
    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之后依然应当遵循租赁合同的规定处理出租房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房屋办理登记手续之后便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但是房屋登记之前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因此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之后依然要根据先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处理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一)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是指房产权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权利的种类和登记的种类向登记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为。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检验证件和填写申请书、墙界表等。(二)勘丈绘图勘丈绘图是对已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屋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图(地籍图),为产权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三)产权审查产权审查,是指以产权、产籍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际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
    2023-07-01
    428人看过
  • 金华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哪里
    一、金华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哪里金华市婺江东路56号公积金办事大厅二、金华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的办理流程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资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请。2、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4、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5、送达: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三、金华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
    2023-05-13
    398人看过
  • 租房合同过期可以办理居住登记吗
    可以的,办理居住证是在当地街道办服务中心办理,需要的东西:1、房产证,或租赁备案登记。其中租赁备案登记是在你租房子的那个社会街道办办理,需要房东带上TA的房产证,身份证,你带上身份证,租赁合同,当场就能够办好。2、社保在上海已交满半年,在当地区的社保局自助打印出来。3、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4、身份证和复印件。5、我当时照相是在当地街道办办事大厅那边,办理居住证的人会给拍照的,免费。居住证1般1个月就下来了,办好后街道办会电话通知。一、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1、受理与补齐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居住证申请表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
    2023-03-12
    425人看过
  • 房屋在哪里办理抵押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1、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3、审核(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
    2023-02-25
    212人看过
  • 没有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居住证可以办理么
    一、办理居住证的材料有哪些?就业、住所、就读等证明。下列材料之一: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合法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原件)、就读学校住宿证明(原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等。由此可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并不是办理居住证的必须材料,如果没有,可以拿其它材料代替。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是由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二)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
    2023-02-19
    277人看过
  • 2024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
    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如果房屋已经过户给买方后,卖方仍将房屋出租,此时房屋已经归买方所有,原房屋所有人是没有权利再将房屋进行出租。房屋所有人对
    2023-12-08
    463人看过
  • 拉萨出租房必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凭证”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等6个部门于9月20日正式颁布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定现有的出租房都必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凭证,今后,出租房也将有身份证了。现今拉萨外来务工的人越来越多,租房的人也相应增多了,部分出租房属于临时搭建的简易房和带有安全隐患的危房,根本不符合出租标准。为了保障承租者的住房安全,尽量减少意外发生,拉萨市房产管理局等6个部门联合颁布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据拉萨市房产管理局租赁管理科科长巴桑次仁介绍:凡是出租房都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有效期为1年。办理时收取管理费100元,凭证公本费20元。如果是私房办证,必须带上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公房要有出租方法人的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和承租方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察,符合标准后,发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2023-06-10
    281人看过
  • 金华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在哪办理
    一、金华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在哪办理办理地点:金华市各个派出所二、金华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受理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第二款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三、金华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办理时限及费用15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换领或者补领的,按照规定缴纳20元/张证件工本费。
    2023-05-13
    392人看过
  • 房屋出租不登记怎么处罚,房屋租赁登记有哪些条件
    房屋出租不登记怎么处罚《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出租房屋后,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经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仍未登记的,将面临罚款等处罚。房屋租赁登记有哪些条件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条件:(一)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业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和承租人;(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后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行为;(三)房屋权利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合伙等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承担相应经营风险而获取收益及将房屋提供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无偿使用等变相租赁行为,纳入租赁管理;(四)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备案。房屋租赁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当事
    2023-04-21
    495人看过
  • 出租房屋登记步骤有哪些
    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包括: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核监证后,应当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审,签署二审意见;缴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房屋继承登记步骤怎样办理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
    2023-08-07
    115人看过
  • 出租屋如何办理登记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房屋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这是租赁当事人双方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及维护自我合法权利的有效措施。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将赋予承租人各项合法的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拆迁补偿权及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即租赁期限内房屋产权人要转让、抵押房屋时承租人可以按照原合同条款继续租住)。租赁当事人应自租赁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之日起10内办理登记备案、变更、解除、终止手续。房屋租赁登记办理程序如下:(一)办理机构:涉外、宾馆酒店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直接到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其他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到各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或其委托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二)提交资料:1、《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房地产租赁合同》;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三)登记备案:租赁管理机构对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于5个工作日
    2023-05-01
    387人看过
  • 金华出生登记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1、婴儿的监护人(父母)或者父(母)所在户的户主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申报户户口簿。2、父母不同户的,需查验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申请材料:1、出生登记申请表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3、父或母(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父母同户)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证明(父母不同户)5、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不同户)6、未按时申报出生登记的情况说明(婴儿出生超过30日1年内)7、以上相关证件所登记的信息应当一致,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请确认。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流程:1、父(母)网上填写出生登记申请表;2、派出所(含办证中心)预审查同意快递邮件或窗口现场办理;3、父(母)邮递证明材料(证件类原件还需复印件)到婺城分局办证中心。由办证中心派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4、派出所(含办证中心)办结,经办人核对婴儿常表
    2023-05-29
    159人看过
  • 居住信息在哪里登记
    居住登记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去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需要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不同地区需要材料和办理流程略有差异,以当地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2023-04-07
    11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出租是指房东将自有房屋出租给租客,由租客支付一定的租金作为对价,并按照约定使用房屋。 在出租房屋时,房东需要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租赁用途、维修责任等相关事项。租客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并与房东协商一致,确保租赁... 更多>

    #房屋出租
    相关咨询
    • 租房不住房屋如何办理出租登记?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怎样办理租赁登记办理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出租屋所在租赁管理所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2)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3)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租赁所应自接到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符合条例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并书面答复申请人。租赁所逾期不作出答复的,即视为予以登记,当事人应自逾期之日起15日内到租赁所办理登记手续。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1)没有
    • 房屋出租应办理哪些登记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8
      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有: 1.个人拥有的私房;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拥有的自管公房; 3.集体所有制单位拥有的房屋; 4.外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拥有的房屋; 5.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 6.国内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拥有的房屋等。
    • 怎么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房屋出租登记所需要内容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0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
    •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在哪登记办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9
      1、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该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关该制度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法律、法规中。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
    • 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4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第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必须有共有权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第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第四、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第五,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