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曲江区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办理时间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8 20:11:31 58 人看过

一、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文化中心大楼二楼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办证窗口

三、办理机构

曲江区交通运输局

四、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登陆“广东省港口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dport.gov.cn:8080/GDPORT/)”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单位自收到申请材料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全或者更正。

3.审查

受理单位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定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条件。

4.决定

对通过审查的申请,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5.获取办理结果

对已受理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准予通过决定书》或《交通行政许可不予通过决定书》,并通过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告。

窗口办理流程

特殊环节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2004年)

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2014年)

全文条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58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9项)

4.国务院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82项)

国务院

2014年10月23日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港口理货,应当向港口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可根据需要征求相关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相关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报刊公布;不予许可的应当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的同时,应当将许可情况通知相关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港口经营(申请从事港口理货除外),申请人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符合资质条件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港口经营许可证》,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报刊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并应当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港口经营许可证》应当明确港口经营人的名称与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项目、经营地域、主要设施设备、发证日期、许可证有效期和证书编号。

《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港口设施需要试运行经营的,所持有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试运行经营期,并在证书上注明。试运行经营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确需延期的,试运行经营期累计不得超过1年。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港口经营,应当提交下列相应文件和资料:

(一)港口经营业务申请书;

(二)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港口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四)使用港口岸线的,港口岸线的使用批准文件;

(五)使用港作船舶的,港作船舶的船舶证书;

(六)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培训证明材料;

(七)证明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从事港口理货业务的,应当提供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材料和证明符合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经营的,应当提供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材料和证明符合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港口工程试运行期间从事经营的,应当提供上述第(一)(二)(四)(六)项规定的材料和证明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年)

第八条从事港口理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依法在国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港口理货经营地域为申请人所在地的行政区域;

(三)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理货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经营设施,有业务章程、理货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具备与港口理货业务相适应的,能与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和电子口岸顺利进行数据传输的理货信息系统和技术装备。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以下简称中国籍船舶);(二)根据本条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检验的外国籍船舶;(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的海上设施(以下简称海上设施);(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船运货物集装箱(以下简称集装箱)。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各项检验工作的主管机构。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船检局可以在主要港口和工业区设置船舶检验机构。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第四条中国船级社是社会团体性
    2023-06-08
    373人看过
  • 关于通报长江涉外旅游运输船舶情况和加强长江涉外旅游船监督管理的通知
    长江航务管理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重庆市交通管理委员会,湖北、江苏、安徽、重庆、四川交通厅,长江海事局,中国船级社,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2001年我部进行长江涉外旅游船专项整顿后,长江涉外旅游船运输市场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为巩固2001年市场清理整顿的成果,继续做好今年规范整顿长江涉外旅游船运输市场工作,现向有关单位通报今年1-5月份长江涉外旅游船运输情况,并就加强长江涉外旅游船运输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2年1-5月份涉外旅游船运输情况经过2001年涉外旅游船运输的评估和清理工作,长江涉外旅游船运输经营人资质条件、管理水平、船员素质、船舶技术状况和消防安全设施等有了明显的好转。大部分涉外旅游船运输公司能按照我部批准的经营范围和航线从事运输活动。目前有43艘船舶(名单见附件)经过批准正常运营。这些船舶及其经营人能够严格执行部有关规定,今年1-5月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服
    2023-06-08
    171人看过
  • 关于长江国际旅客旅游船舶港口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江航务管理局,中国长江轮船总公司:长江航务管理局长航法(1992)465号《关于调整长江旅游船港口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长江干线国际旅客旅游船舶的经营性质和长江航运的现行体制,长江国际旅游船舶的港口费收仍保留八十年代初期港航一家时按包干收费的办法已完全没有必要。为此,特明确长江国际旅客旅游船舶的港口收费按部《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及外贸进出口货物港口收费规则》的规定计收。但考虑船舶运距短,靠港多,其进出港口的船舶港务费各港只收一次。自今年十二月十五日零时起船舶发生的费用均按上述规定执行。在此以前港航双方的包干协议及与本批复规定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2023-06-08
    484人看过
  • 阳江阳东区渔业船舶船名核定办理有哪些前提
    一、办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所有的渔业船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二、办理地点阳东区东平镇葛港大道10号三、办理时限7(工作日)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
    2023-05-11
    138人看过
  • 清远清新区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时间限制
    一、办理时限7(工作日)二、办理机构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局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清新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清新渔政大队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清新渔政大队负责对资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查核。作出审批或不审批决定。4.领取结果。清新渔政大队制作许可证件,清新渔政大队通知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清新渔政大队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
    2023-05-11
    229人看过
  • 铜仁船舶检验证书许可办理时间限制
    一、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二、法律依据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三、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四、办理流程受理现场检验审查决定制证发证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船舶检验申请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组织船舶检验人员赴现场进行检验,出具船舶检验报告,并将检验数据录入船舶检验发证系统。1,审查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和审批单,必要时核查申请材料;2,审查初审意见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1,是否同意发证;2,
    2023-05-28
    392人看过
  • 船舶融资租赁和船舶普通租赁有何区别?
    作为光船租赁合同一种特殊形式的光船租购合同,与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也存在本质上的差别。我国《海商法》第154条明确规定:“订有租购条款的光船租赁合同,承租人按照约定向出租人付清租购费时,船舶所有权即归于出租人。”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光船租购合同有分期付款买卖的性质,承租人有船舶所有权的期待权。而在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并不享有该项权利,至于船舶期末的归属仅是出于合同的约定,承租人并不当然的在期末取得船舶的所有权,而且在一些国家(如美国),出于税收角度考虑,并不承认定有期末所有权归属承租人条款的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而认其为买卖合同。从承租人取得船舶所有权的方式来看,在租购交易中,只涉及一个合同,两方当事人,承租人按照约定向出租人付清租购费时,船舶所有权即归于出租人;而在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前或当时,出租人并不拥有承租人所选择的船舶的所有权,而是在合同签订之后向
    2023-03-16
    436人看过
  • 韶关曲江区印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办理是什么时限
    一、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二、办理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2经营场所来源证明;3房屋安全证明材料;4法人\股东\管理人员个人简历;5管理人员身份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8消防设施验收资料;9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10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从业人员名单;12场所平面图;13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三、办理地点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马坝大道中23号
    2023-05-28
    437人看过
  • 关于川江和三峡库区船舶运输准入管理的公告
    为了促进川江和三峡库区船舶技术进步和航运结构调整,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保护三峡库区水资源环境,提高三峡永久船闸利用率和通过能力,现就川江和三峡库区船舶运输准入管理的若干政策规定公告如下:一、自2003年10月1日起,禁止挂桨机船、水泥质船和木质船进入川江和三峡库区航行。二、自2003年10月1日起,禁止新开工建造或者改建非标准客船、油船、化工品船进入川江和三峡库区航运市场。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开发的客船、油船和化工品船标准船型将于2004年6月底前公布。三、自2003年10月1日起,禁止新开工建造或改建非标准载货汽车滚装船进入川江和三峡库区航运市场。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开发的载货汽车滚装船标准船型将于2003年12月底前公布。四、自2003年10月1日起,禁止开发商自行建造非标准游览观光船在库区营运。建造游览观光船在三峡库区营运,应事先报经企业所在地省(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立的航运管理
    2023-06-08
    121人看过
  • 韶关曲江区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办理多久时间
    一、办理时限10(工作日)二、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年)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1年以来,按照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六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抓好监督检查,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及时落实到位。同时,要强化后续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进一步取
    2023-05-28
    500人看过
  • 扣押船舶时船上货物怎么办
    一、扣押船舶时船上货物怎么办申请人申请对船舶进行扣押时,船载货物由货物所有人进行处理,法院不得对船载货物进行扣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当事船舶:(一)船舶所有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并且在实施扣押时是该船的所有人;(二)船舶的光船承租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并且在实施扣押时是该船的光船承租人或者所有人;(三)具有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样性质的权利的海事请求;(四)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海事请求;(五)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定期租船人或者航次租船人在实施扣押时所有的其他船舶,但与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有关的请求除外。从事军事、政府公务的船舶不得被扣押。第二十八条海事请求保全扣押船舶的期限为三十日。海事请求人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申请扣押船舶的,扣押船
    2023-04-27
    401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修订公布国际客运、旅游船舶和旅客码头收费试行办法的通知
    沿海各双重领导的港务局,长江航务管理局:为适应国际客运、旅游的需要,统一各港口的收费办法,经商国家物价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现将部直属及双重领导的港口对国际客运、旅游船舶和旅客的码头收费试行办法修定如下:一、本办法适用于部直属及双重领导的港口国际航线、港澳航线和国际旅游船舶的旅客运输。二、国际旅游船舶停泊港口,港务局对下船通过码头的旅客每航次分进出各一次收取码头服务费,每人每次1美元。三、港务局对乘坐国际(或港澳)客运航线船舶出境的旅客,统一收取出境旅客港站使用服务费,每人每次2.5美元。四、售票手续费和船舶、旅客业务代理费按部(91)交运字175号文印发的《中国外轮代理公司费收项目与费率》的规定计收。行李业务代理费由港务局按行李运费收入的6%向船舶计收。五、行李装卸费:每件行李达到或超过30千克或0.2立方米时,必须办理托运。由港务局工人将行李从客运站内装入船舱(或反之),收取行李装卸
    2023-06-08
    75人看过
  • 大连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条例
    经2005年7月8日大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05年7月29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8月15日第一条为规范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市场秩序,保证船舶修理、建造质量,保障生产和海上人身安全,促进船舶修理、建造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的企业(不含渔业船舶的修理和建造),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船舶修理,是指各类船舶的厂修、航修、改建和水上设施的修理和维护。本条例所称地方船舶建造,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国家、省直接管理的企业之外其他企业的船舶建造。第三条市港口与口岸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以下简称船舶修造)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船舶修造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船舶修造管理,并对全市200总吨
    2023-06-08
    324人看过
  • 江门江海区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期限多久
    一、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预约。无2)取号。无3)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5)审查。部门在受理后4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1)受理审核。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根据申
    2023-05-11
    451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载客船舶拒不按载客船舶设定载客救生衣和救生衣和救生衣具处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0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载客船舶未按照规定足额配备救生衣和救生浮具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对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船员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证件三个月至六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责任船员船员适任证书或者证件。
    • 韶关市曲江区产假多长时间韶关市曲江区产假多长时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17
      产假最多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受80天的奖励假期,男性享受15天的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 船舶价款及限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海事法院审理并确认债权后,应当向债权人发出债权人会议通知书,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可以协商提出船舶价款或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分配方案,签订受偿协议。受偿协议经海事法院裁定认可,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会议协商不成的,由海事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受偿顺序,裁定船舶价款或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分配方案。
    • 船舶登记国和船旗国有什么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1
      一般来说,船旗国是船的国籍,登记国是船属于哪个公司,公司是哪个国家,他在这个国家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条船舶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未经登记,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第四条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外国登记的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船舶出境时间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13
      船舶出境时间应由船方或其代理人在开航24小时前通知海关,时间较紧的,可在进港时一并通知海关,并于船舶开航前到海关或由海关人员登轮办理有关出境(港)手续,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递交如下单证: 1、《总申报单》1份。 2、《货物申报单》1份,(附“载货清单”2份,无出口货物的,交无货清单)。 3、《船员名单》1份,无变更免交。 4、《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薄》(境外免交)。 5、外国籍船舶下一泊港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