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界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件立案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4:04:59 134 人看过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立案标准认定如下: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30万元以上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简述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

1.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2.招标出让

招标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向多方土地使用者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竞投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招标小组通过对标书的评判,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方式。

3.拍卖出让

拍卖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委托的拍卖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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