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1、有企业法人资格;
2、有符合经营许可方案要求的运营车辆或者相应的车辆购置资金;
3、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有符合运营要求的停车场地;
5、有合理可行的运营方案;
6、法律、法规和经营许可方案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经营权无争议;
8、转让总金额不得高于经营权和运营车辆当时净值的120%。受让人为个人的应达到除上述第(一)项之外规定的全部条件。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经营许可证?
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五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收取有偿使用费的,经批准后可以转让。转让方应当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转让的书面申请,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受让方是否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是否具有不得转让的情形等进行审核,并在7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准予转让的,双方应当到客运管理机构办理转让手续。
2
转让双方申请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五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收取有偿使用费的,经批准后可以转让。转让方应当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转让的书面申请,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受让方是否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是否具有不得转让的情形等进行审核,并在7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准予转让的,双方应当到客运管理机构办理转让手续。
3
受让人资金、管理制度、车辆停地、运营方案相关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五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收取有偿使用费的,经批准后可以转让。转让方应当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转让的书面申请,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受让方是否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是否具有不得转让的情形等进行审核,并在7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准予转让的,双方应当到客运管理机构办理转让手续。
4
转让双方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五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收取有偿使用费的,经批准后可以转让。转让方应当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转让的书面申请,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受让方是否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是否具有不得转让的情形等进行审核,并在7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准予转让的,双方应当到客运管理机构办理转让手续。
5
车辆购置发票?
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五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收取有偿使用费的,经批准后可以转让。转让方应当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转让的书面申请,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受让方是否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是否具有不得转让的情形等进行审核,并在7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准予转让的,双方应当到客运管理机构办理转让手续。
6
车辆行驶证?
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五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收取有偿使用费的,经批准后可以转让。转让方应当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转让的书面申请,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受让方是否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是否具有不得转让的情形等进行审核,并在7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准予转让的,双方应当到客运管理机构办理转让手续。
7
车辆道路运输证?
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五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收取有偿使用费的,经批准后可以转让。转让方应当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转让的书面申请,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受让方是否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是否具有不得转让的情形等进行审核,并在7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准予转让的,双方应当到客运管理机构办理转让手续。
8
转让协议?
复印件及原件1份
申请人自行提供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五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收取有偿使用费的,经批准后可以转让。转让方应当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转让的书面申请,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受让方是否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是否具有不得转让的情形等进行审核,并在7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准予转让的,双方应当到客运管理机构办理转让手续。
三、办理流程
1
受理
2
审查
3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受理
-->何光耀、倪致
-->
5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与决定
审查
-->肖兴慧
-->
2个工作日
申请、评审资料符合要求
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何光耀、倪致
-->
10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下发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权许可批复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公共服务中心大楼三楼。交通指引:广大市民可在三江公园、锦江广场、地王广场、公园道1号等站点乘坐12路,在江华国际酒店、金滩数码城、二完小、北门口等站点乘坐13路,在市老干活动中心、天阳小区、市妇幼保健院、金滩数码城、沙子坳路口、公园道1号等站点乘坐15路公交车抵达。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铜仁市交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五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出租汽车经营权收取有偿使用费的,经批准后可以转让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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