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相关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8:13:09 485 人看过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

1、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3、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4、该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外国法院的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

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判决作出的国家、判决结果、时间、生效时间;

3.传唤应诉情况;

4.申请理由及请求;

5.其他情况的说明。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得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经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

(一)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二)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三)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四)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五)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判决相关文章
  • 我国关于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规定
    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相互承认和执行判决的制度,主要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266条、267条、268条,这些条文的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是:(1).我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要在对方得到承认和执行,既可由当事人直接向对方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我国为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由法院向对主提出请求。但如由法院提出请求,依《民事诉讼法》第266条和第267条的规定,必须以有共同约束的条约或存在互惠为依据。(2).此种判决或裁定,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3).对于需要得到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裁定,不论是由当事人直接申请还是由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都必须依照共同受约束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进行审查。(4).经审查,认为该外国判决、裁定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不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
    2023-06-14
    369人看过
  • 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
    (1991年8月13日法(民)<1991>21号)第一条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第二条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否则,不予受理。第四条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一)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二)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结结果、时间;(三)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四)申请理由及请求;(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五条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
    2023-06-11
    141人看过
  • 法院判决离婚条件
    一、法院判决离婚条件1、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法律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二、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规定一般对方有固定收入的,是对方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有两个子女的,比例可以提高;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付。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
    2023-06-14
    230人看过
  • 对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承认
    胡坤(男)广东省广州市人,1986年与本市女青年万敏在中国广州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二人一直没有生育子女,没有购置财产,也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1987年5月,万敏自费到美国留学,一直未归,自此夫妻双方分居。1990年2月6日,万敏向美国纽约州最高法院提起与胡坤离婚的诉讼请求。万敏还一并将起诉书副本和该法院的出庭传票寄给其弟,由其转交给胡坤。胡坤收到传票后,没有向美国法院应诉,但写信给万敏表示同意离婚。1990年2月28日,美国纽约州最高法院依据万敏的请求,缺席判决解除万敏与胡坤的。判决书复印件经万敏的弟弟转胡坤收。1991年1月21日,胡坤持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判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应当提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本案申请人胡坤虽然提交的是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但该复印件经美国纽约州最高
    2023-04-22
    133人看过
  •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1998年9月17日,我院以法[1998]86号通知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现根据新的情况,对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的有关问题重新作如下规定: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二、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
    2023-03-14
    299人看过
  •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1998年9月17日,我院以法[1998]86号通知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现根据新的情况,对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的有关问题重新作如下规定: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二、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
    2023-06-11
    270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判决一般是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相反,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是不会准予双方离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更多>

    #离婚判决
    相关咨询
    • 法院判决离婚的相关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2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一般的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认定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等行为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 法院受理外国人离婚判决的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1
      中国当事人一方持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其拘束力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拘束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向申请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判决认定; 2、提交申请书; 3、审理: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本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
    •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条件是什么国外法院的离婚判决有效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2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条件: 1、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须有管辖权。 2、判决是经公正诉讼程序作出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做出的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我国不予认可。 3、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国外法院的离婚判决如已明确离婚判决的生效时间的,申请人无需另行举证,如果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应责
    • 外国法院判决离婚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4
      中国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与中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中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 我国法院对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如何处理,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1991年8月13日法民发[1991]21号)第一条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第二条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