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是因为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立即生效;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到期解除,自动失效;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即时生效;其他。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计算
主要区分为劳动关系合法和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合法解除时,其情形包括: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依法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以及其他情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关系非法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提前几天通知?
183人看过
-
劳动法38条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144人看过
-
被公司迫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313人看过
-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办理离职吗
456人看过
-
构成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条件包括什么?
113人看过
-
多久不上班自动劳动关系解除
148人看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或者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 更多>
-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提前几天通知?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9应该是提前三十日告知劳动者。并且注意要用书面形式,结清上一月的工资后,才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这也是在保护着我们劳动者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也可以看到,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被迫解除可以不用提前通知,同时也等于进一步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赔偿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 3)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你属于这几种情
-
公司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5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当依法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40、41条规定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法条是劳动合同法47、87条。 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
母亲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如何维权索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11、到廛河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帮辛苦十年的母亲追要养老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等; 2、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你母亲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
-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什么关系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0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所以对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的问题答案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