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定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6:50:53 281 人看过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一、劳务居间费收取多少合法

法律对居间服务费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也就是劳务居间费。

二、什么是居间人?

居间是法律术语,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中介。居间人是指为了促使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某种民事法律行为,而向双方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服务的人或机构。居间人根据约定,为他方提供商业信息,他方当事人在居间人介绍的交易成立后,向其给付一定的报酬。居间人不同于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居间人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进行独立的意思表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起的是媒介的作用。居间人有向委托人请求报酬的权利,但关于居间活动的费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是多少

立法层面并未明确规定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说,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最终促成了合同订立的,委托人会支付约定的报酬,报酬的数额是由双方约定的,法律不会干涉。如果最终没有促成合同的订立,那么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2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什么是居间合同?怎么样?
    居间合同也叫中介合同,具体有如下几个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一、工程居间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目前没有规定居间合同,只规定了中介合同,一般只有工程中介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二、居间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21
    372人看过
  • 私人之间能签居间合同吗,居间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一、私人之间能签居间合同吗居间合同可以和个人签订,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居间合同的特点是什么1.居间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大多数国家的民商法典和民商法理论上都承认居间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典型合同。居间有利于促进交易,在民间大量存在,因此,民法典明确把居间合同规定为一种独立的有名合同。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居间合同中的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报酬,作为对居间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活动的报偿,居间人以收取从事居间活动的报酬为其营业;如果没有报酬,就不是居间合同,所以说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合同只要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不以当事人和现实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所以居间合同为诺成合同。居间合同的成立也无需采用特定的形
    2023-04-19
    382人看过
  • 居间服务是否必须签订合同,居间人的义务
    一、居间服务是否必须签订合同提供居间服务的,要签订居间合同,而签订合同可以用口头、书面等的形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023-06-17
    429人看过
  • 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什么?
    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居间合同的效力主要是依据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来进行确定。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
    2023-03-06
    248人看过
  • 已婚者同居定义什么
    已婚者同居的定义是同居当事人一方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外同居触犯了重婚罪,由人民法院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同居算重婚罪吗?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看同居是否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而生活。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算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二、未婚同居是违法的吗?未婚同居是否违法取决于情况,如果同居一方或双方
    2023-03-19
    111人看过
  • 居间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居间合同中的法定权利与义务有:居间人有向订约双方当事人据实介绍情况的义务;居间人有按照约定取得报酬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委托人有向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义务;承担擅自变更取消委托指示造成居间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1、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XX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2、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3、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4、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
    2023-08-09
    40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人负有哪些合同义务?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1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向居间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合同义务有: 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在报告居间中,居间人对于订约事项,应就其所知,据实地报告给委托人。 2、忠实和尽力义务。忠实于当事人的利益是指居间人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3、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
    • 居间合同义务规定是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资格是怎样的,居间人的义务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2
      对于居间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法律没有予以具体规定。 居间人的义务有: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 5、介入义务。
    • 居间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居间人和居间人的区别?居间人的权利和联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8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居间人并不代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
    •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什么意思,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居间人所受委托内容的不同,居间合同可区分为指示居间和媒介居间。指示居间是指居间人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的居间,媒介居间是指居间人仅为委托人为订约媒介的居间。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只是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是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一)居间人的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就是委托人的权利。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向委托方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