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期限怎么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09:53:07 495 人看过

一、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依《民事证据规则》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该7日期间仍然要受到《民事证据规则》相关规定的限制。比如要受举证期限延期的限制。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商议延长举证期限,或者因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等原因而导致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而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则都会造成举证期限的延长。因举证期限延长,会相对延长当事人中请保全的时间。

二、证据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

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也可以在起诉前采取。在前一种情况下,法院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在后一种情况下,申请人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此时,无论是法院,还是公证机关,都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申请,如果是向法院提出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状,该申请状应当载明:

(1)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

(2)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

(3)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

(4)申请的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

如果是向公证机关提出,应当提交公证申请表。该公证申请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证据保全的目的和理由;

(2)申请证据保全的种类、名称地点和现存状况;

(3)证据保全的方式;

(4)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

保全证据的范围,应当限于申请人申请的范围。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院收到申请后,如果认为符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条件的,应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证据的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裁定采取的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车辆保全费用怎么算,车辆保全期限是多久
    一、车辆保全费用怎么算车辆保全费用收取最高不超过5000元。债务人有车的,债权人可以在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给自己带来损失,申请保全措施的,按照下列标准缴纳实际保全财产数额: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缴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按1%缴纳,超过10万元的,按0.5%缴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二、车辆保全期限是多久车辆保全期限:1.若是诉前保全的话,原告应当在30天内起诉,否则,保全解除;2.若是诉讼中报全的话,保全的期限为一年;3.若一年内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对方可以继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2023-06-24
    464人看过
  • 证据保全问题之什么是证据保全
    一、什么是证据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以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且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其中摘录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文件、材料,应当保持内容相应的完整性,不得断章取义;还应当注明出处,并加盖制作单位或者保管单位的印章,摘录人和其他调查人员应当在摘录件上签名或者盖章。二、证据保全的程序是什么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
    2023-03-22
    500人看过
  • 保存证据的期限
    一、保存证据的期限自登记之日算七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二、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一)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二)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三)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
    2023-06-08
    269人看过
  • 证据保全之电子证据保全公证
    一、电子证据是什么电子证据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表达某种完整的意思并通过互联网传输后固定于某种载体上的、可以证明某种客观事实的电子数据信息组合记录,是以电子形式及其人他类似手段所产生、传递、接收和储存的各类数据信息。二、电子证据保全公证是什么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属于证据保全公证范围,其目的在于以公证文书的形式将能够证明某个客观事实的电子数据固定化,以便厘清事实,确定责任,解决纠纷。我国目前公主机构开展的电子证据保全业务主要有:网页保全、电子邮件保全、手机短信保全等。三、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现状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增长,网络侵权现象也呈高发态势。与之相应的是网络侵权证据的公证保全业务也逐渐增加。其逐渐显现以下突出特点。(一)申办数量增加迅速。近几年,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的年办证数从开始的寥寥几件到目前的近百件,数量上翻了十几倍。(二)保全范围不断扩大。最初的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
    2023-04-02
    98人看过
  • 怎样申请证据保全?证据保全费如何确定?
    一、证据保全费的收取方式我国诉前证据保全的费用,也应当由申请人预付,在将来提起诉讼后作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根据案件结果由法院或双方当事人自行商定如何承担,但其又不同于诉讼费。笔者认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证据保全费用的承担。其一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申请人胜诉或者该保全的证据成为定案依据的,则证据保全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来承担。其二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申请人败诉或者申请人虽胜诉但该保全的证据未能成为定案的依据,则证据保全的费用仍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二、怎样申请证据保全1、证据保全的三个条件证据保全的条件有以下几个:第一,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有关,即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第二,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存在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第三,就时间而言,在需要进行保全的时刻,待保全的证据还未到可将该证据提交到法院的时刻或当事人无法将该证据提交法院。2、申请证据保全的程序
    2023-03-25
    365人看过
  • 担保期间起算期限怎么算?
    法定保证期间的起算均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你朋友这种属于约定了借款时间,担保期间起算时间可参考:(1)双方约定了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且约定的保证期间起算点合法有效(即起算点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那么应从其约定,从当事人约定的时间起算保证期间。(2)保证合同中双方只约定了保证期间的长短,但未约定其起算点,该约定保证期间应与法定保证期间一样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一、担保期间的承担方式不同有什么区别?1、一般保证,即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2、连带保证,即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承担方式的情况。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
    2023-06-23
    9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相关咨询
    • 申请证据保全期限是多少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民事证据规则》第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是法定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当事人违反此期限的限制,将丧失申请法院保全证据的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该7日期间仍然要受到《民事证据规则》相关规定的限制。比如要受举证期限延期的限制。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商议延长举证期限,或者因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等原因而导致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 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法律怎么规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3
      法律规定,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但是双方当事人一致商议延长举证期限,或者因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等原因而导致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而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举证期限会延长。
    • 怎么保全离婚证据,如何保全离婚证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7-11
      众所周知,民事诉讼是一个过程。从当事人起诉到判决的宣判,期间要经过立案、开庭、质证、辩论、审理、判决、上诉等一系列环节,进行这些环节是需要时间的。而在诉讼中有些证据又不能等待太久的时间,等待太久会因自然或人为的原因造成离婚证据可能的灭失或损坏。为此有必要尽早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对证据实行有条件的固定或保护,这就是离婚证据保全。离婚证据保全作为一种非常措施,它的实行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无条件的。 根据民诉
    • 行政案件证据的保全期限是多久?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28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第九十二条规定,可以依法对需要保全的证据扣押三十天,如果案情复杂离奇,或者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时,自相关司法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下可以再延长三十天。
    • 想请问法院保全证据费用与期限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13
      1.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交纳申请费,并由申请人预交。根据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如果证据保全不涉及财产数额或者涉及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如果证据保全涉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