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或者起诉保证人,要求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民法典连带保证已过两年可否免除责任
民法典规定,如果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限是2年的,超过二年后未向保证人主张债权时,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对连带之债进行连带保证的规定是如何的
对连带之债进行连带保证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执行阶段是否可以只申请连带担保人
142人看过
-
共同债务人可以连带担保吗
152人看过
-
连带担保人可以按份还钱吗
121人看过
-
保证担保中什么是连带担保人?
107人看过
-
抵押人可以向连带担保人追偿吗
68人看过
-
保证合同只诉担保人可以吗
419人看过
连带保证期限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连带保证责任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 更多>
-
连带责任担保是否可以担保期限内的保证人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30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以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注明保证期间为两年可以的,有约定从约定。但保证期间为借款人还清本借据的全部借款本息及违约金为止,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可以找抵押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31、抵押人以其抵押的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抵制财产不足的,剩余部分由债务人承担,所以抵押人对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
-
委托书可以分担连带保证责任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8连带责任是能够约定的。例如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保证人承担的就是一般保证责任。
-
债务人不能清偿时,丁是否可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先看D选项”丁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并不一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时才向连带担保人追偿,首先,也就更不可能是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了。本题中,在债务人不履行时,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要确定不管是票据法律关系的基本当事人还是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是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一种分类。连带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丁根本就不是此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丁出具担保函保证甲公司不履行时,债权人既可以要
-
连带担保能否只起诉债务人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0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