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的时间是否有限制
没有时间限制。
继承权本身没有时效,但是因继承发生争议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继承父母的房子需要交什么费用
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
继承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总体来看,一套市价500万的普通商品房,上述各种事税费加起来在5万元左右。
当父母在世时,是不能用继承的方式的,传承房子的方式是赠与。父母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子女。一般而言,直系亲属间赠与最便捷,赠与要缴纳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赠予住房的受赠人还将全额征收契税,一般为3%。整体来看,一套北京市价500万的房子赠与孩子,评估价如果在350万左右,税费大概在12万左右,成本要比继承高。
三、父母房产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父母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需要子女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n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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