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22: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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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处理方法: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代理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属于因无效代理订立的无效合同,包括以下情况:1、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4、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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