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期违约合同怎么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期违约合同赔偿损失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制定补充协议或者按照交易习惯确认,仍然不能确认的,则按照一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房屋租赁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租赁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权利人自知道权利遭受损害或应当知道权利遭受损害且知道行为人之日起三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行为人就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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