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工伤认定遵循的原则是怎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2:27:00 375 人看过

一、一定工伤认定遵循的原则是怎样

工伤保险在认定工伤时应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二、工伤认定几天能出结果

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三十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流程

工伤事故认定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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