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逾期实际损失如何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9:11:11 363 人看过

一、施工合同逾期实际损失如何计算

施工合同逾期实际损失计算没有法定公式,是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施工合同违约的后果

施工合同质保期违约后果是需要承担相对的违约责任。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工程发生误期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承包人赔偿后,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三、施工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

建筑施工合同违约起诉时效是三年的时间。

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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