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中保证期间可以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到期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08:52:20 212 人看过

在保证期间中,除斥期间,一般为6个月,从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次日计算),而主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也为2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为保证人保证责任的承担是基于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只有在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方可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保证人就更无义务履行保证责任。

当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时,在主债务履行期未到期时,债务人没有义务履行债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然也不用承担。而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时,当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保证期间也同时结束,实际上等于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因此,在这两种情况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形同虚设,有背于当事人设立保证担保的目的。但是保证合同的订立,表示保证人有为债务履行作担保的真实意思,所以,这两种情形均视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吗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可以约定保证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保证期间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事由并不适用于保证期间。按照民法理论,权利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怠于行使权利的,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丧失,其丧失的是胜诉权,即权利人的诉讼利益将无法获得法律保护。而连保证期间是不变期间,权利人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权力将使权利义务归于消灭。《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可见,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合同相关文章
  • 主债务时效已过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的起算不一定是主债务届满后,若是债权人与保证人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的起算从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开始计算。但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连带责任保证期限是多久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可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
    2023-03-12
    414人看过
  • 在保证合同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保证人免责吗
    一、在保证合同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保证人免责吗《民法典》第695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二、做保证人有什么风险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根据保证方式不同,一般保证人和保证人(连带保证人)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立即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是在主合同依法审判或仲裁后,确认债务人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才行。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
    2023-06-14
    71人看过
  • 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的保证期间的起算
    主债务系分期履行时,会涉及到保证期间究竟从哪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主张保证期间自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在历次答复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中均主张此种起算方法。下面有两种情况需要清楚:(1)若债权人将一部分债权转移给他人,对于被转移的这部分债权的保证期间应从何时起算?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尤其是在借款合同中,债权已经转让出去的。就成为脱离于原债权的独立债权,该笔债权应视为一个整体,从成为独立整体债权的最后一期到期日,故此时的保证期间应从被转让债权的最后到期日起算。(2)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保证期间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是否意味着债权人只能待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起算并非保证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保证责任产生的条件只有一个,即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据此,笔者认为,在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虽然保证期间从最后
    2023-03-08
    63人看过
  • 约定的保证期间应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按照要求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可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在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也就是说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的期限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这是为了保障保证人的合法权益。一、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如何去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
    2023-03-25
    104人看过
  • 保证期间是指主债务
    债务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在某个时间段内向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而保证人应当承当保证责任的期间。也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保证期间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确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若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期之日起六个月内。一、保证责任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3-15
    365人看过
  • 保证合同中要明确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是什么意思
    一、保证合同中要明确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保证合同中要明确主债务的履行期限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担保合同的履行期限优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其次因为担保合同是从权利,其是基于主债权而设立的,需要依附于主债权而存在,如主债权合同无效的,其设立的担保合同也一并无效,即担保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合同一致。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是什么意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意思就是权利人给义务人履行义务期限结束了,证明债务履行期届满约定的还债期限到了,债务人应该要还清债务了。这个履行时期一般会在合同中做出规定,但是也有一些合同或者欠条中,对于还款的时间并没有写明白,这时候出资人有权利随时的把钱要回来,需要给借款人准备一定的时间去筹钱,从要钱开始有6个月的保证期,这个保证期就是要在这个时期内还款,要是在这个时期内没有还款
    2023-05-03
    33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 更多>

    #保证合同
    相关咨询
    • 保证期间与债务履行期间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3
      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无约定。生活中,很多担保人愿意提供担保,往往会约定一个非常短的保证期间,如等于债务履行期间,甚至早于债务履行期间,目的就是想早点免除担保责任。如张三在2016年10月20日借钱给李四,约定一年后还,王五作保,约定的保证期间也是自签订合同时起一年的,这就显然会导致保证期间等于债务履行期间了。 但法律已经明文规定,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
    • 保证期间等同于债务履行期间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无约定。生活中,很多担保人愿意提供担保,往往会约定一个非常短的保证期间,如等于债务履行期间,甚至早于债务履行期间,目的就是想早点免除担保责任。如张三在2016年10月20日借钱给李四,约定一年后还,王五作保,约定的保证期间也是自签订合同时起一年的,这就显然会导致保证期间等于债务履行期间了。 但法律已经明文规定,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
    • 债务未到履行期如何保证债务履行期间的物品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5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此可见,债务没到履行期,债权人是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物品的,留置权的行使只能针对已到期的债务。
    • 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中止可以中止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08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以及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到期的合同债务,在对方恢复正常或提供担保后,继续履行。因此,一定条件下,先履行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到期合同债务。
    •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0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