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的概念
1.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量的货币。
2.定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①定金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于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对于所担保的主合同而言,既具有从属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前者是指定金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后者是指定金合同本身是合同。没有定金合同的成立,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关于定金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定金是由法律规定的债权担保形式
定金担保属于物保,形式是给付金钱。定金的给付,不是一般的给付,而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而不是作为合同的对价。其担保的作用,在于定金的丧失或双倍返还。
③定金担保是双方当事人的相互担保
首先,定金与保证、抵押、质押不同,这三种担保应由或可以由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为之担保,而定金只由合同当事人自己来担保。
其次,定金担保虽然由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当事人定金,但是对方一旦收受定金,也负有债权担保的义务,双方当事人均负有担保义务,享有担保的权利,互负担保义务。
由此可见,定金的担保效力较为优越。
④定金的支付须在合同履行前进行
定金与保证不同。保证合同成立,保证人并不立即履行保证义务,不立即代债务人清偿债务,而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之后,才由保证人负责。定金的支付,须在合同订立之时,或者在合同订立之后至合同履行之前。即使是立约定金,也是在订立合同之前支付。总之,定金决不能在合同不履行或履行之后才支付。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定金也起着其他的作用,如作为合同成立要件、合同成立证明、解约条件等。
二、定金的分类
(1)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成立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2)证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这种定金对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尤其在有关合同成立的文件、手续等灭失的情况下,定金的存在对合同的成立就有证明力。
(3)违约定金,即以定金作为债之不履行的赔偿。这种定金有一定赔偿的性质,对弥补债权人损失有积极的作用。
-
定金有什么特征,定金的概念是什么
338人看过
-
"法人定义:概念与特征"
60人看过
-
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317人看过
-
投保单概念特征
355人看过
-
税收筹划的概念、特征与意义——税收筹划的概念与特征
278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482人看过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
侵权的特征和概念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71、侵权行为概念: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2、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要造成损害。仅有行为而无损害,不构成侵权行为。损害既有金钱等物质上的损害,也包括人身伤害、死亡,还有精神上的损害。只有存在损害才能体现出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他人。
-
一、协议的概念及特征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1定金协议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担保合同。定金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一)从属性,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协议
-
中的概念是什么,罚金的特征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0罚金属于刑事处罚,罚金刑是附加刑。是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对被告人涉及经济犯罪的附加处罚。《刑法》: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
-
管制概念及其特征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7管理是指通过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及创新等手段,结合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以期高效的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根据我国管理学高校教程《现代管理学》“在借鉴中外学者对管理概论的认识,我们把管理定义为:在社会活动中,一定的人和组织依据所拥有的权利,通过一系列职能活动,对人力,物力,财力,及其他资源进行协调或处理,以达预期目标的活动过程。
-
遗嘱概念与其特征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1遗嘱遗嘱,是指立遗嘱人根据法律所规定的处分原则和方式,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遗产和其他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指立遗嘱人生前为妥善处理死后遗产和其他事务而亲自写下的、或请人代写的,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书面材料。遗嘱(或遗嘱)立遗嘱人:我因,特立此遗嘱,对作如下处理:一、二、三、本遗嘱一式份,由各执一份,存公证处一份。本遗嘱由监督执行。立遗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