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为何被废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5 16:30:09 155 人看过

物权可以因留置标的物的灭失、被征收等具体原因而消灭,也可以因担保物权消灭的共同原因而消灭。此外,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还具有特殊的消灭原因。

依据物权所具有的消灭原因,物权可以因以下原因而消灭:一是因留置标的物的灭失、被征收等具体原因而消灭;二是因担保物权消灭的共同原因而消灭,例如因被担保债权的消灭、留置权的行使以及留置权被抛弃等具体原因而消灭。此外,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还具有特殊的消灭原因。

留 置 权 消 灭 的 原 因

留置权消灭的原因在于留置权是一种担保权利,在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清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就留置物优先受偿。而留置权消灭的原因则包括以下几点:

1. 留置权存续期间,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留置权。这是当事人在留置权存续期间,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可以解除留置权的情况。

2. 留置权存续期间,留置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要求解除留置权,可以解除留置权。这是当事人在留置权存续期间,通过提出解除留置权的要求,可以解除留置权的情况。

3. 留置权存续期间,留置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留置权或者解除留置权,可以解除留置权。这是当事人在留置权存续期间,通过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留置权或解除留置权,可以解除留置权的情况。

4. 留置权存续期间,留置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申请留置权强制执行,留置权消灭。这是当事人在留置权存续期间,通过申请留置权强制执行,可以解除留置权的情况。

留置权消灭的原因在于,当事人在留置权存续期间,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或申请留置权强制执行等方式,解除留置权。

物权作为一种权利,具有消灭原因。留置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也具有特殊的消灭原因。留置权消灭的原因包括:当事人在留置权存续期间,通过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留置权;当事人在留置权存续期间,通过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留置权或解除留置权可以解除留置权;当事人在留置权存续期间,通过申请留置权强制执行,可以解除留置权。留置权消灭的原因在于当事人在留置权存续期间,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除留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七条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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