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船舶登记收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6:33:54 271 人看过

一、金昌船舶登记收费吗

金昌船舶登记不收费。

二、金昌船舶登记受理条件

(一)予以登记的条件:

1.申请人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

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相关规定;

3.属当地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4.进口船舶符合国家有关进口船舶船龄限制规定并且进口手续合法、完备;

5.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和船舶识别号。

(二)不予登记的情形:

1.申请人不能提供权利取得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事项与权利取得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2.第三人主张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且能提供依据的;

3.申请登记事项与已签发的登记证书内容相冲突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外国登记的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船舶登记港由船舶所有人依据其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所在地就近选择,但是不得选择2个或者2个以上的船舶登记港。

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

船舶不得使用下列名称:

1.与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但经有关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同意的除外;

2.与国家机关、政党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但经有关国家机关、政党同意的除外;

3.与国家领导人姓名相同的;

4.与政府公务船舶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

5.申请人户籍地以外的省、市简称加船舶种类组成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或者殖民主义色彩的;

7.有损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不良文化倾向的;

8.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使用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南宁青秀区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收费吗
    一、南宁青秀区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南宁青秀区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南宁青秀区渔业船舶变更登记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
    2023-05-18
    136人看过
  • 船舶必须注册登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船舶。但该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配资的,中方投资人配资额不得低于50%。(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记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船舶登记种类1、开放登记开放登记是船舶登记的一种,即允许外国船舶在本国登记注册,这些允许国外船舶在本国登记的国家被称为开放登记国。开放登记国以它独特的登记条件吸引了众多国家的船舶所有人,从而使得在航运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开放登记依然在世界海运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2、船舶所有权登记主要用于确认船舶的所有权关系以及受哪一个船旗国法律的保护。船舶经所有权登记
    2023-08-05
    279人看过
  • 许昌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收费吗
    一、许昌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收费吗不收费。二、许昌市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办理材料1.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2.船舶名称核定通知书3.船体及设备检修检测证明材料4.原船舶检验证书5.船用产品证书6.船舶设计图纸7.船舶检验申请书三、许昌市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办理依据(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条款内容: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六条第二项;条款内容: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条款内容: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四、许昌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条件河南省船舶检验局管辖范围内的船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2023-05-25
    98人看过
  • 船舶登记确定是要式登记?
    属于要式登记。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一定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应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进行登记,并以国家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船舶登记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从船舶登记机关取得相应的登记证书,证明其所享有的船舶权利,可以对抗第三人。同时,有权悬挂国旗在海上航行。船舶抵押要不要有船舶登记证书?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船舶进行抵押的,要押船舶登记证书。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抵押权人就可以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要设立对船舶的抵押物权,需要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提交船舶登记证书等材料;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
    2023-08-05
    338人看过
  • 船舶抵押要不要有船舶登记证书?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船舶进行抵押的,要押船舶登记证书。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抵押权人就可以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要设立对船舶的抵押物权,需要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提交船舶登记证书等材料;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船舶抵押权人可以约定主债权转让的,船舶抵押权不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该条的表述理解,船舶抵押权人可以和船舶抵押人约定主债权转让的,船舶抵押权不一并转让,但不能约定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将船舶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履约能力和资信较好并且抵押人和债务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情况下,抵押权不与主债权一并转让是可能实现的。未与主债权一并转让的抵押权可以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通常是原债
    2023-08-12
    274人看过
  • 船舶交付一定要登记吗
    一、船舶交付一定要登记吗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船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里的登记,不仅包括所有权的取得登记,也应包括所有权的注销登记。依照该规定的,取得船舶所有权后,未进行取得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同样,船舶所有权转让后,未经注销登记的,也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强调的是登记的对外效力,未规定登记的对内效力。二、船舶登记号是什么又称船舶识别号,是指用于永久识别船舶的唯一编码。申请船舶识别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船舶识别号申请表、身份证明、合同、船舶技术资料。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新建船舶的识别号应当永久性标记在机器处所主推进动力装置尾轴附近的船体内侧。没有主推进动力装置的,标记在船舶检验机构指定的位置。船舶标识电子标签应当随船携带,并粘贴在船舶驾驶台或者其他显著位置。三、船舶登记业务申请事项船舶登记业
    2023-06-06
    481人看过
  • 在哪进行船舶登记
    当事人进行船舶的登记应当前往当地港务监督机构进行手续办理。我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一、什么是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一种税。以车船为特征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此处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定额税率计算简便,是适宜从量计征的税种。车船税的适用税额,依照车船税法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二、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有哪些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船舶吨税、引航费、
    2023-06-27
    487人看过
  •  船舶变更登记提醒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船舶变更登记的注意事项包括:船舶所有人需要提供船舶登记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变更登记申请书、证明变更项目的文件、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等利益相关者同意变更的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船舶变更登记的注意事项包括:船舶所有人需要提供船舶登记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变更登记申请书、证明变更项目的文件、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等利益相关者同意变更的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船 舶 变 更 登 记 注 意 事 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变更证明文件,到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船籍港变更登记。船舶公司变更登记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进行登记。同时,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应
    2023-10-06
    234人看过
  • 船舶抵押登记怎么变更登记
    一、船舶抵押登记怎么变更登记1、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2、实施对象原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3、法定条件(1)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2)船舶没有扣押、没有未决纠纷;(3)抵押权人同意注销(船舶设有抵押时);(4)船舶共有人同意注销(共有船舶);(5)光船承租人同意注销(提前终止光租时)。4、申报材料(1)注销登记申请书;(2)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的证明文件;(3)抵押人的身份证,银行的营业执照;(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5)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5、法定程序(1)申请: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受理(初审):市海事局政务中心收到相关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并签注初审意见。(3)审核:市海事局政务中心对相关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审核后签注复审意见。(4)审批:市
    2023-06-06
    293人看过
  • 南昌市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收费吗
    一、南昌市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收费吗不收费。二、南昌市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八条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给渔业造成损害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通知渔业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第三十八条事故调查机构应当及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故调查,勘验事故现场,检查相关船舶,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三、南昌市
    2023-05-14
    377人看过
  • 船舶船名登记有什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所有或者光船租赁的船舶。一、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成立分公司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需要提交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拟设立分公司的负责人任命书或决议、核准分公司名称;3、需要提交住所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领取营业执照。一、成立分公司需要准备下列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和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1、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3、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管理的财产归总公司所有。总之,
    2023-03-30
    323人看过
  • 船舶挂靠能怎么登记
    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并在船舶登记簿中载明下列事项:(一)船舶名称、船舶呼号;(二)船籍港和登记号码、登记标志;(三)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四)船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日期;(五)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六)船舶建造商名称、建造日期和建造地点;(七)船舶价值、船体材料和船舶主要技术数据;(八)船舶的曾用名、原船籍港以及原船舶登记的注销或者中止的日期;(九)船舶为数人共有的,还应当载明船舶共有人的共有情况;(十)船舶所有人不实际使用和控制船舶的,还应当载明光船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十一)船舶已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载明船舶抵押权的设定情况。船舶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
    2023-03-16
    340人看过
  • 船舶变更时如何登记
    1、登记所需材料:(1)申请书;(2)船舶国籍证书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变更的证明或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变更的证明(限船籍港变更);(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有关船舶共有情况变更的证明文件(限船舶共有情况变更);(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的证明文件(限船舶抵押合同变更)。(5)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限船舶基本信息变更);(6)登记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2、登记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船舶变更程序是怎样的1、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船舶变更船籍港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变更证明文件,到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船籍港变更登记。对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船舶国籍证书签证栏内注明,并将
    2023-07-21
    246人看过
  • 船舶抵押在哪里登记
    一、船舶抵押在哪里登记设定船舶抵押权,须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且所登记状况应允许公众查询。由于抵押人是以其船舶担保所负债务,所以他的对被抵押船舶的处分权是受到约束和限制的。抵押权的设定经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方可对抗第三人。《海商法》如此规定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使第三人明了抵押标的物及其担保债务的范围和数额,有效地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未经登记机关登记的船舶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设定船舶抵押权的双方所制订的书面的抵押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以登记作为生效的条件。这里所指的抵押权登记是针对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对第三人的效力而言的。二、船舶抵押登记流程是什么(一)申请书填写完整、规范,填写的内容与所附材料一致。(二)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三)材料齐全、有效。(四)申请人身份符合规定。(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其他要求:1.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齐全。2.船舶名称经过核准
    2023-06-06
    300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船舶登记吨位的意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31
      船舶登记吨位是指按船舶吨位丈量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丈量所得到的内部容积。它是为船舶注册登记而规定的一种以容积折算的专门吨位,与以重量单位“吨”表示的船舶排水量和载重量不同,主要用于船舶登记。
    • 注册船舶登记是否要先登记其他船舶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登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船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船舶。但该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配资的,中方投资人配资额不得低于50%。(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其他应注册的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
    • 船舶登记需不需要上船核查什么是船舶登记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2
      要的。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以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以国家的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
    • 船舶登记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下列船舶应按本条例登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市民船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船舶。但该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配资的,中方投资人配资额不得低于50%。(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其他应注册的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