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09:41:33 392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而且也只有在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时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一、老婆和别人有了孩子我该怎么办

在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持谅解和争取的态度,法院应该判不离。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否则,会违背两人的根本利益。

二、婚后过错方如何赔偿受害者

婚后家暴过错方赔偿受害者的方式:可以对其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三、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吗?

男方要求离婚不一定要给女方赔偿金。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如果男方无过错提出离婚是不需要赔偿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限制性损害赔偿制度初探
    「摘要」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加害人只在一定的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现象,本文称之为限制性损害赔偿。限制性损害赔偿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损害赔偿责任限额应当由合同或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不得适用限制性赔偿制度。「关键词」损害赔偿,限制性,现实性,合理性,完善一、现实性:限制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实证分析在这个走向权利的时代,人人都在为权利而斗争,但权利本身很容易遭到侵害,所谓有权利即有救济、有损害就有赔偿,这些法谚最终在法律上体现为损害赔偿制度。在损害赔偿制度中最常见的是损害多少赔偿多少,可称为完全性损害赔偿[1].在英美法系中也存在惩罚性赔偿制度,即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主观上存有恶意,法院将判定被告的赔偿数额超过原告的损害额。[1]在现实生活中还大量存在加害人只在一定的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这种现象,我们可称之为限制性损害赔偿。例如:运输行业都规定有责任限额,汽车承运人
    2023-06-06
    258人看过
  • 202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怎么规定的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二、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和哪些因素有关在算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时应综合斟酌如下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侵权人侵权的具体情节不同,可以反映出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和社会危害性大小的不同。对受害人来说所造成精神损害肯定有所不同,应区分不同的情节,确定不同数额;(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在有些情况下尽管采用极其恶劣的手段,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减少赔偿金的数额;(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对于侵权人而言,如果其侵权行为获利较多,可酌情增加赔偿金数额;(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视侵权人经济能力的不同,酌
    2024-03-16
    320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赔偿金的确定
    在刑事诉讼中一并解决精神损害赔偿,既能减少办案时间,节省司法资源,又可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在赔偿方式方面我国对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制度以一次性金钱补偿为宜。这样便于操作与执行,世界其他国家也多采此种方式,《为犯罪和滥用权力行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宣言》规定的方式也为金钱补偿。而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可以借鉴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经验,从当事人接受和法官认为是否适当两方面来予以考虑,不宜设置上下限。对于精神这种无形的、超越物质的东西所遭受的损害,金钱只能起到一种抚慰的作用,而无法真正补偿精神上的极度痛苦。所以在立法上无法也没有必要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上下限,而是应该在个案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官依法自由裁量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从一般现实情况来看,刑事诉讼被告大多处于社会底层,经济上不很富有,让他们全部承担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这也是不现
    2023-06-05
    316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损害赔偿的特点
    一、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提供有关财产损害证明来进行认定。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损害赔偿的特点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因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关系就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关系。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与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合同撤销后的损害赔偿所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仅能
    2024-01-21
    286人看过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哪些原则呢?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什么原则吧:一、离婚赔偿的5个标准1.过错程度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例如,过错方肆无忌惮的重婚、与他人同居或经常通奸,屡次劝诫却不思悔改,甚至因婚外恋情采用更加直接、暴力的方式虐待、遗弃受害人,给受害人精神和感情上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方式、存有愧疚心理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2.认错态度过错方的事后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于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努力取得受害人的理解,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必将减少并易于克服。相反,如果侵害行为发生后过错方仍然态度蛮横,无认错之意,甚至恶语相向,暴力遗弃,则必将加重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要考虑到过错方态度的
    2023-02-16
    172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妇女能提出要求吗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妇女能提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以下情况下导致的离婚可以要求赔偿:(一)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与配偶尚未解除婚姻关系或配偶尚未死亡的情况下,再同他人结婚的情况。这里既包括了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单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遗弃则是家
    2023-02-24
    75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规定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1、物质损害赔偿的法定标准是造成的实际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限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2、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标准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目的、方式、场合、后果、经济能力等方面综合确认。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社会公共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2023-07-07
    202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基本含义-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精神损害赔偿基本含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遭受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时,物品所有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
    2023-02-04
    194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损害赔偿的特点有哪些?
    一、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1、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对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见,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可得利益的损失。2、合理预见规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当违约所造成的损害是违约方在订约时可以预见的情况下,才能认为损害结果与违约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违约方才应当对这些损害进行赔偿。3、减轻损失规则。所谓减轻损失规则是指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减轻损失规则规定在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
    2023-06-27
    420人看过
  • 对完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论文摘要:完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是学界一直探讨的问题,本文针对我国目前商标法存在的不足,试图从完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区分故意侵权与过失侵权.综合运用法定赔偿、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加倍)赔偿,并引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四方面来完善我国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一、完善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我国现行商标法在计算商标侵权的损害赔偿数额的问题上有三大标准:一是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受到的损害确定,二是按照侵权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三是按照法定赔偿数额确定。三大标准看似完善,然存在如下缺点:(1)没有规定“损害”的范围和每项损失的计算方法;(2)举证责任倒置给权利人增加了难度,不利于追究侵权人的责任;(3)法定赔偿的数额只规定了上限未规定下限,且上限数额较低,不利于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针对以上不足,笔者试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在确定赔偿范围时,不仅要考虑到权利人有形
    2023-06-13
    248人看过
  • 解析损害赔偿权的定义和特点
    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如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之债产生的一种债权请求权。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虽以回复原状为原则,但因其目的主要在于填补已发生的损害,故在不能回复原状或回复原状显有困难时,即应进行金钱赔偿。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关于查封冻结期限的规定有利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扣留肇事机动车是基本措施之一,受害人一方通常也会申请法院对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来保障自己的赔偿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实践中,在上述期限内,
    2023-07-02
    171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构成要件与赔偿情形有哪些
    离婚损坏赔偿制度有下列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出现。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是指配偶过错方因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从而离婚。2.行为人存在重婚;有配偶这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具有因果联系。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具有因果联系是指过错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引起离婚,并且是造成无过错方物质或非物质损害的直接原因。一、家暴行为的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民法典规定,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所以,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可能少分。此外,针对家暴行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2023-03-09
    213人看过
  • 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适用条件是什么离婚过错方赔偿是指过错方对受害方造成的损害进行的赔偿。哪些行为造成的损害可以请求离婚过错赔偿呢?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又是什么呢?(一)、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其他情形无法提出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能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因此,以上行为并不能造成多大损害,且不具有长期危害性。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二)、必
    2023-04-27
    415人看过
  • 我国《刑法》对精神损害的规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我国《刑法》对精神损害的规制《刑法》对精神损害的规制主要是通过其对一系列涉精神伤害犯罪的规定来加以体现的。从其规制这些犯罪所体现出的理念来看,《刑法》在精神损害方面似乎首先倾向于与我国民法的规定保持一致,亦即承认精神损害对人们身心健康的不良影响,防范侵害他人精神权益的行为发生,并对已发生的侵害他人精神权益的行为加以打击和惩罚。正因为如此,该法在规制侵犯人们精神利益并造成人们精神损害的犯罪行为方面,表现出了较为严苛的特点。例如,强奸罪是一种法定刑相对较重的犯罪,而之所以如此,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种犯罪对作为被害人的被强奸妇女造成了巨大的、甚至是难以弥补的精神创伤。这一点,实际上在《刑法》对奸淫幼女罪的规定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正因为如此,《刑法》对奸淫幼女罪的处罚也才显得更为严厉。这似乎已经不难说明,《刑法》对公民精神权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视的,其对侵犯公民精神权益,损害公民精神健康的
    2023-06-08
    22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哪些特征有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有法定性、救济性、惩罚性。 1、法定性。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可以请求赔偿的事由,均是法律规定的。 2、救济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救济的功能,这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通过赔偿,使受害方的损失得到填补,受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和救济。 3、惩罚性。在破裂主义的离婚原则之下,离婚原因已不再制约离婚和影响离婚,离婚本身不再具有惩罚的功能。而通过责令婚姻侵权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是不是会赔偿损失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2
      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不会赔偿损失,但若是被赠与的物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属于自己的部分。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损害赔偿需具备什么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1)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离婚而受到损害,得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要求赔偿的法律制度。(2)男女双方需具有夫妻关系;夫妻已进入离婚程序;需因一方的特定过错而致离婚;需无过错方因离婚而受到损害。
    • 精神损害离婚案件精神损害的特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4
      配偶权与离婚精神损害之间的关系:离因精神损害赔偿保护的是离婚案件中受害方因过错方侵权造成的非财产上损害,法律应从符合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离婚原因中,选择对婚姻关系危害较严重的情形,将其规定为离因侵权行为。应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侵权行为主要有:婚外性行为、危害家庭的不良行为、侵害配偶生育权、不承担家庭义务。
    • 跟老公吵架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赔偿方式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4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有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