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09:41:33 392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而且也只有在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时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一、老婆和别人有了孩子我该怎么办

在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持谅解和争取的态度,法院应该判不离。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否则,会违背两人的根本利益。

二、婚后过错方如何赔偿受害者

婚后家暴过错方赔偿受害者的方式:可以对其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三、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吗?

男方要求离婚不一定要给女方赔偿金。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如果男方无过错提出离婚是不需要赔偿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刑事赔偿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刑事赔偿制度的特点是具有法定性和限制性。必须要具有反应当中所规定的违法使用职权行为对公民造成损害的情况之下,才能够进行刑事赔偿。限制性主要指的就是应当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来进行。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一、国家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023-06-25
    108人看过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哪些原则呢?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什么原则吧:一、离婚赔偿的5个标准1.过错程度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例如,过错方肆无忌惮的重婚、与他人同居或经常通奸,屡次劝诫却不思悔改,甚至因婚外恋情采用更加直接、暴力的方式虐待、遗弃受害人,给受害人精神和感情上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方式、存有愧疚心理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2.认错态度过错方的事后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于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努力取得受害人的理解,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必将减少并易于克服。相反,如果侵害行为发生后过错方仍然态度蛮横,无认错之意,甚至恶语相向,暴力遗弃,则必将加重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要考虑到过错方态度的
    2023-02-16
    172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规定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1、物质损害赔偿的法定标准是造成的实际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限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2、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标准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目的、方式、场合、后果、经济能力等方面综合确认。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社会公共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2023-07-07
    202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构成要件与赔偿情形有哪些
    离婚损坏赔偿制度有下列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出现。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是指配偶过错方因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从而离婚。2.行为人存在重婚;有配偶这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具有因果联系。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具有因果联系是指过错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引起离婚,并且是造成无过错方物质或非物质损害的直接原因。一、家暴行为的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民法典规定,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所以,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可能少分。此外,针对家暴行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2023-03-09
    213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损害赔偿的特点有哪些?
    一、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违约损害赔偿的原则有:1、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对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见,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可得利益的损失。2、合理预见规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当违约所造成的损害是违约方在订约时可以预见的情况下,才能认为损害结果与违约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违约方才应当对这些损害进行赔偿。3、减轻损失规则。所谓减轻损失规则是指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减轻损失规则规定在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
    2023-06-27
    420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缺陷(1)它背离了当代离婚法的无过错离婚原则,加大了离婚成本,使得纠纷时间延长、当事人之间的鸿沟扩大、当事人难以摆脱离婚阴影。(2)举证困难,通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要利用合法的手段获得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极其不易的。总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法治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这一制度对进一步保护公民特别是妇女的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具有历史的进步性。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笔者建议可以以其他的离婚救济制度来代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如以补偿性抚养给付来取代离婚损害赔偿),使这一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切实贯彻实施,以造福于社会。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必须在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努力下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一、国家赔偿新标准出台的意义第一,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国家赔偿法是为了适
    2023-03-09
    248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中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精神损害赔偿制
    《国家赔偿法》中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从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之对比的角度作为一个自然人,财产权与人身权都是其享有的基本权利。前者是作为人生活的物质基础,而后者是前者的前提。没有人身权,就不可能再去享有财产权,财产权的存在是以人身权为依据的,而人身权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财产的协助的。这两项权力只有得到了保护,才能使人自身生存活动和发展所需的各种条件基础和社会评价得到满足和实现达到“完美”。在现实生活中,对两者损害前者是有形的,而人身权的损害出身体权,健康权之外,名誉权,人格权等大多是无形的,二者的主要区别就是前者可用金钱数字衡量而后者则无法衡量。正是由于二者的区别及计算的差异,各国立法一直重视物质损害而忽视精神损害,从法理上讲是不公平的,因为有损失即有赔偿,人身权受到损害,精神受到伤害应该予以赔偿。从民法对精神损害赔偿之规定的角度众所周知,“精神损害赔偿”已列入民法的赔偿范围。作为民
    2023-06-08
    272人看过
  • 改革:探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增设的改革原因
    1、确立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义务的必然要求。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间产生了相互扶助、抚养子女、共同生活、彼此尊重人格平等、独立、尊严等积极义务,也产生了不得重婚等消极义务。2、确立损害赔偿制度,是配偶身份权的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3、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新形势下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4、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使司法部门在追究过错方责任时有法可依。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怎样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如: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7-12
    202人看过
  • 解析损害赔偿权的定义和特点
    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如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之债产生的一种债权请求权。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虽以回复原状为原则,但因其目的主要在于填补已发生的损害,故在不能回复原状或回复原状显有困难时,即应进行金钱赔偿。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关于查封冻结期限的规定有利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扣留肇事机动车是基本措施之一,受害人一方通常也会申请法院对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来保障自己的赔偿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实践中,在上述期限内,
    2023-07-02
    171人看过
  • 离婚的损害赔偿制度中构成过错的行为有哪些?
    一、离婚的损害赔偿制度中构成过错的行为有哪些?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是多少?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为一方对于婚姻有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情况,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的弱势一方。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金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程度,由此来确定离婚赔偿金的数额多少。也就是说,如果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危害越大,那么无过错方所能够要求的赔偿金数目也就更多。这里所指的损害程度包含了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三、离婚不履行赔偿怎么办?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
    2023-06-17
    154人看过
  • 夫妻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举证责任如何规定的?
    在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件中,很多无过错方很难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证据如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为此因无过错方举证不合法,法院对离婚损害赔偿不支持。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实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目的,对非法证据不能全部否定,在查证属实的前提下应予认可,仍应作为证据采用。但对无过错方的违法行为,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过错方有权行使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必须要有过错。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当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时还要承担举证责任,而这类证据的收集又有相当的难度。在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应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过错方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时,才不承担责任;否则,应承担赔偿法律责任。在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更加有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我国民事诉讼中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我国
    2023-06-17
    469人看过
  • 我国《刑法》对精神损害的规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我国《刑法》对精神损害的规制《刑法》对精神损害的规制主要是通过其对一系列涉精神伤害犯罪的规定来加以体现的。从其规制这些犯罪所体现出的理念来看,《刑法》在精神损害方面似乎首先倾向于与我国民法的规定保持一致,亦即承认精神损害对人们身心健康的不良影响,防范侵害他人精神权益的行为发生,并对已发生的侵害他人精神权益的行为加以打击和惩罚。正因为如此,该法在规制侵犯人们精神利益并造成人们精神损害的犯罪行为方面,表现出了较为严苛的特点。例如,强奸罪是一种法定刑相对较重的犯罪,而之所以如此,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种犯罪对作为被害人的被强奸妇女造成了巨大的、甚至是难以弥补的精神创伤。这一点,实际上在《刑法》对奸淫幼女罪的规定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正因为如此,《刑法》对奸淫幼女罪的处罚也才显得更为严厉。这似乎已经不难说明,《刑法》对公民精神权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视的,其对侵犯公民精神权益,损害公民精神健康的
    2023-06-08
    222人看过
  • 行政赔偿制度具有什么特点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是国家对行政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措施。行政赔偿诉讼是解决赔偿争议的特殊诉讼形式,以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补偿是国家为补偿合法权益损失而采取的措施,范围不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 行政赔偿是国家对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权人的申请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和解决行政赔偿争议的职能活动。行政赔偿诉讼是特殊的诉讼形式。赔偿诉讼以行政机关为诉讼被告,实行“国家责任,机关赔偿”制度。致害的公务员不是诉讼被告。赔偿可以适用调解。行政赔偿诉讼原则上适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还可在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为了补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国家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给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失而采取的补救措施。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相区别。补偿的主体是国家,义务机
    2024-01-05
    125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具备哪些特点
    1、请求权的专属性。所谓请求权的专属性,指的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只能由受害人来行使,一般不可以让与或者继承。由于精神损害赔偿常依附于特定受害人的特定权利,只有在其特定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并且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规定的权利,他们都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在原权利具有专属性的前提下,救济权利也有一定的专属性。2、精神损害赔偿因素的多元性。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所考虑的因素有很多。第一,从赔偿标准看,就有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第二,从基本结构上看,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还应根据人身权益、财产权与精神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考虑。第三,从主观要件上看,还应该根据加害行为与受害人主观上的故意或是过失来判断。第四,从侵权行为发生的本身看,侵害的地点、场合、时间、手段等均应作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考量因素。3、赔偿数
    2023-02-04
    5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是不是会赔偿损失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2
      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不会赔偿损失,但若是被赠与的物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属于自己的部分。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损害赔偿需具备什么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1)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离婚而受到损害,得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要求赔偿的法律制度。(2)男女双方需具有夫妻关系;夫妻已进入离婚程序;需因一方的特定过错而致离婚;需无过错方因离婚而受到损害。
    • 精神损害离婚案件精神损害的特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4
      配偶权与离婚精神损害之间的关系:离因精神损害赔偿保护的是离婚案件中受害方因过错方侵权造成的非财产上损害,法律应从符合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离婚原因中,选择对婚姻关系危害较严重的情形,将其规定为离因侵权行为。应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侵权行为主要有:婚外性行为、危害家庭的不良行为、侵害配偶生育权、不承担家庭义务。
    • 跟老公吵架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赔偿方式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4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有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 专利制度的特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0
      专利制度的特点是,国家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发明创造,即通过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专利权换取发明人向社会公开其发明创造的内容。500多年的专利历史表明,专利制度鼓励发明创造,推动技术进步,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首先,专利制度能够鼓励专利权人主动实施其专利技术;其次,专利制度为他人实施专利技术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再次,专利制度有利于从外国引进先进科学技术,也有利于我国的先进科学技术走向世界,从而促进发明创造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