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于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期限的立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09:51:44 102 人看过

从国外的立法例来看,期限也各不相同,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为收到转让人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德国民法典》则规定土地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为收到转让通知后2个月内,其他标的物则为7日内。

一、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期限

在按份共有人之间就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有约定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根据其约定加以处理。如果按份共有人之间对此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也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期限。对此,行使期限过长,商机稍纵即逝,不利于保护转让人的利益;期限过短,会使优先购买权人缺乏必要的考虑和准备时间。

对于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期限,在司法实践中还应当明确:

1、所谓的“知道”或收到“告知”,一般情况下指的是转让人在与第三人订立了转让合同后,将此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告诉其他按份共有人,即以转让人与第三人已成立转让合同为前提,因为此时转让条件才能够确定,转让人的告知行为一般是在该合同成立之后,其他按份共有人此时的“知道”或收到“告知”才能对其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起到实际价值。

2、在转让人履行了约定或法定的告知义务时,作为计算行使优先购买权期限的起算点的告知应当包含转让人与第三人之间就转让共有财产份额达成的最终确定的条件。如果在转让人告知其他按份共有人之后,转让人与第三人就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重要条件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那么,前一个条件显然不能祓认为是最终确定的,前一个条件虽然已经告知其他按份共有人,但不应被视为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期限的起算时点。

3、如果转让人未告知或未正确告知其他按份共有人最终确定的转让条件,则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应当从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其他方式知道或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转让条件之日开始起算。

4、其他按份共有人在此期间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或者对告知的条件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比如优先购买的份额数量、价格等),应当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该期间届满后通过起诉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二、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期限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06条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按份共有相关文章
  • 多个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竞合的处理
    转让人向第三人转让共有财产份额时,如果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的,应如何处理?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应首先由共有人间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转让人自行在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中选择受让人。这一观点为当前我国多数学者和全国人大法工委所采纳。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由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按份共有人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财产在共有财产中所占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参考立法例多采纳第二种观点。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虽然在实践操作上简便易行,但明显侵害了其他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不仅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违反了公平和平等原则,极易引起按份共有人之间的纠纷,故不应当被采纳。我们知道,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立法目的在于限制共有人数的增加,简化共有关系,提高共有物之使用效率。而在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按份共有人之间协商不成时,按照转让时各自财产在共有财产中所占比例
    2023-06-08
    351人看过
  •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吗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因为基于共有关系,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最高效力,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产生的,不具有此效力。本着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作为房屋,无论以前的共有形式如何;共有人转让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一、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1、产生的依据不同。房屋的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以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必要条例。例如,以夫妻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家庭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合伙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则不需要这个前提条件,只需要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2、享有权利的范围不同。在共同共有中,共有的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只要有共同关系存在,
    2023-06-29
    377人看过
  • 近亲属欲购买按份共有人能主张优先购买权吗
    近亲属欲购买按份共有人能主张优先购买权,首先,优先购买权要能成立买卖合同,否则“购买”便是无稽之谈;其次,买卖合同权利要能优先实现,这是“优先”应有之义;再次,能否定出卖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效力并能实际取得物权,这是优先购买权所蕴利益的最直接体现。上述三项主要法律效力相对应为形成效力、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它们的法律功能分别为:形成效力,即权利人可依单方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并产生各种权利,而相对人则受到拘束,必须接受此法律效果。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形成效力表现在出卖人与第三人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时,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就能使其与出卖人之间按同等条件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并产生债权请求权。优先效力,是指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债权之间不具优先效力,基于优先效力,按份共有人作为优先购买权人,可以排在第三人前面,要求出卖人向其转移共有物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追及效力,是指如果出卖
    2023-06-15
    124人看过
  •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同等条件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其他共有人就购买该份额所给出的价格等条件与欲购买该份额的非共有人(第三人或其他受让人)相同。即使按份共有人有偿转让(买卖)其享有的共有份额,如果其他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不符合“同等条件”的要求,也是无法优先于他人获得共有份额的。因此,以“同等条件”表示购买是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实质性要求,也是确定共有份额转让人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按份共有人的合同内容的主要指标。一、优先购买权如何实现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
    2023-02-18
    190人看过
  • 两种人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先于承租人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同等条件下,一般是指在同样的价格下,对房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在房屋买卖中,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房屋共有人.包括共有人和按份共有人。房屋共有人中有人要卖共有房屋,必须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另一种是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有权出卖房屋,但是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而且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套房屋既有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又有承租入主张优先购买权,则同等条件下,共有人先于承租人。只有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承租人才可购买,且承租人相对于其他购买者来说,仍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共有人和承租人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买卖行为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可要求赔偿损失。(荣)
    2023-06-10
    329人看过
  • 按份共有中其他共有人在哪种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
    一、按份共有中其他共有人在哪种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的份额处分权和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三百零六条【优先购买权的实现方式】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优先购买权具有什么法律特征1、法定性。优先购买权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由于优先购买权给予了优先购买权人购买机会的优惠,剥夺了非优先购买权人的购买机会,限制了财产出卖人选择购买人的权利
    2023-06-17
    42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如:甲、乙、丙三个农民各出1万元买了一辆农用运输车,则甲、乙、丙对这辆车各自享有1/3的权利,也各自分担1/3的义务。按份共有各共有人的份额多少由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由... 更多>

    #按份共有
    相关咨询
    • 按份共有人出售自己的份额时,共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如何理解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有人转让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同等条件下”是指其他共有人就购买该份额所给出的价格等条件与欲购买该份额的共有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相同。即当其他共有人与第三人出价相同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选哪个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0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人更优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除外。
    • 按份共有转让的合同多长时间行使优先购买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3
      转让按份共有的房产份额,共有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转让份额的一方要提前至少要提前十五日通知,如果无法通知的,至少要留足6个月时间。一般情况下,最快就是15日以后即可转让房产份额。
    • 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如何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