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谈不拢认违建合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2:05:27 53 人看过

一、拆迁谈不拢认违建合法吗?

1、因为拆迁补偿价格谈不拢认定被拆迁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显然是不合法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要注意转化的违章建筑的特殊情况

转化的违章建筑,主要是因为超过批准期限,由临时建筑转化成的违章建筑。转化的违章建筑和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的区分点就是批准期末,批准期初至批准期末为合法建筑,超过批准期末,仍未拆除的,为违章建筑。并非所有的转化的违章建筑,在拆除时,都不予补偿。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不可抗力阻碍临时建筑在批准期限内拆除的;临时建筑不被拆除是为了保护另外一个更大的利益,致使超过批准期限仍未拆除的。在这两种情况下,拆迁人拆除违章建筑时,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标准补偿违章建筑人。

二、征地补偿如何分割?

1、征地补偿需要按照补偿方案进行分割。

(1)补偿款的发放原则

补偿款按照家庭为单位发放,以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确定补偿款。家庭内部分配问题,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原则上谁“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时其作为家庭成员分配到了应有的一份土地)谁就有权利分到钱,但也存在例外情形。

(2)出嫁女分配问题

一是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娘家有地的,出嫁后土地被征用给予补偿款的,出嫁女应当获得其在初次分配土地时分配的土地面积的补偿款,在家庭获得土地补偿款后应分给出嫁女一份。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没有随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赡养父母的,出嫁女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

(3)兄弟之间分配问题

一是共同赡养父母的情况下,父母的土地补偿款兄弟之间平均分配。二是签订“生不养死不葬”协议的情况下,由赡养父母的儿子负责赡养父母,父母的土地补偿款由赡养者获得,父母的土地按照谁赡养谁耕种的原则,通俗的做法是按照谁种父母的地谁获得土地补偿款,农民朴素地认为父母去世后谁种父母的地,就视为父母在生前对将来可能发生土地征用补偿等问题进行了交代、分配。

(4)添丁减口分配问题

一是因结婚、生育增加人口的情况下,因土地没有重新分配,增加的人口没有增加土地,则按照谁有地谁有补偿款的原则进行分配。二是减口问题,如初次分配土地时有地,因到外地参加工作、转户口等原因不再耕种土地,但不否定其“有地”,在分配补偿款时通常也考虑其份额,除非其自动放弃。

2、农村地区的违建房屋包括占用耕地建的房屋、未申请宅基地直接建的房屋等。

(1)占用耕地建房

目前国家正大力倡导保护农村耕地资源,并明确提出严守农村耕地红线,没有合法申请且占用耕地建房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占用耕地所建的房屋,大部分都是属于违建,一经查处,很有可能会被强制拆除,且没有补偿。

(2)未申请宅基地直接建房

从前由于管理等原因,农村建房比较随意,既没有办理手续,也没有向上级部门申请审批,但现在建房管理制度制定后,村民建房必须向上级部门提交申请,获得上级部门同意后,拿到规划许可和建房许可,村民才可以在申请的土地上盖房,如果是未经批准私自建设的房屋,都会被认定为违建房。

一般来说,拆迁补偿金都是需要协商确定的,通常情形下,被拆迁方想要获得更多的补偿金,而拆迁方则更倾向于支付更少的补偿金,故此被拆迁方、拆迁方无法就补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形是时有发生的。但拆迁方不得因为无法协商确定补偿金的数额,就直接以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为由拒绝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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