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强制医疗决定书范本及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8:11:47 232 人看过

一、继续强制医疗书

申请人XX检察院

被申请人XXX

法定代理人XXX

(年)号

本院认为,XXX病情XXX。基于对XX病人病情的二次鉴定,为防止本申请人XX危害社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百三十六条以及第五百三十七条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解除强制医疗申请书,并对被申请人XX实施继续强制医疗。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审判长xx

审判员xxx

民陪审员xxx

xx年x月x日

书记员xx

二、继续强制医疗决定书下发后能否申请复议?

继续强制医疗决定书下达后是不能申复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继续强制医疗决定后,法律仅规定按时送达决定书,未赋予被申请人申请复议的权利。

三、继续强制医疗决定书下达后不能申请复议,那还能有其他办法么?

答案是有的。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可通过刑事诉讼程序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即人民法院作出继续强制医疗决定的,可根据第五百四十条第二款在六个月后再提出解除申请。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解除继续强制医疗也是有法定的程序的,即申请解除继续强制医疗受理后,作出裁决的司法机关对该裁决进行重新审查,或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裁决进行审查,审查过后法院再下发通知书。具体法律条文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链接。

相关刑事知识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

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第五百三十六条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

第五百三十七条对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内,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复议决定:

(一)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

(二)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撤销原决定;

(三)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撤销原决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五百四十条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提出。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五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被强制医疗的人仍具有人身危险性,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作出继续强制医疗的决定,同时该条第二款又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五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强制医疗机构、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和人民检察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相邻关系定义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对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关系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房地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生产有利、生活方便、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房地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和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房地产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尊重自然流向。相邻关系的法律实质是什么相邻关系是以相邻不动产为媒介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相邻权是法定相邻关系的内容要素之一,它与相邻关系因各具独特的内涵而界限清晰。相邻关系与地役权也不是同一位阶的概念,学界所述二者的区别,实际上是德国分别立法模式下法定相邻权与意定地役权之区别。对于相邻关系的本质认识,法定地役权说、所有权扩张与限制说各持一端,均有不足之处,而采取所有权权能变更说较为妥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023-07-07
    108人看过
  • 强制医疗执行通知书(2023范本)
    强制医疗执行通知书xx县公安局:xx强制医疗经依法判处刑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请按照本通知送交执行。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强制医疗期限:执行根据备考签发人:经办人:二ΟXX年XX月XX日此联入卷强制医疗程序的对象及适用条件1、强制医疗程序的对象既然是非刑事处分的诉讼方式,适用的对象就是无罪者,受到处罚的人并没有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而是基于他对社会的危害性和本身固有的人身危险性才展开必要的诉讼。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这一程序适用的对象,是指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从客观上讲,这些人确实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具有危害社会的严重危险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其身份排除了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刑法明确规定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把这些案件一并纳入刑事诉讼程序统筹解决,目的在于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
    2023-06-11
    305人看过
  • 交强险垫付医疗费分责任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交强险垫付医疗费分责任吗交强险垫付抢救伤者时的医疗费时,是不需要划分事故责任的。对伤者者救治过程中,由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道路交通事故造
    2023-06-17
    311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强制医疗案件?
    强制医疗案件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较为常见的是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采取的强制戒毒措施等。一、《刑事诉讼法》对于强制医疗的规定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
    2023-06-24
    212人看过
  • 股权转债权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限制
    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中的相应规定。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根据企业的性质而有所不同,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较为宽泛,而股份有限公司的限制则比较严格,法律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权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简单来说,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二、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根据其公司性质有所不同:1.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2.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几点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
    2023-06-05
    89人看过
  • 正常人被当精神病抓走强制医疗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
    一、正常人被当精神病抓走强制医疗怎么办行政机关自我纠正救济:为了防止正常人被当精神病抓走强制医疗,检察院发现被强制医疗人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可能错误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报经检察长批准,将有关材料转交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收到材料的检察院公诉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书面反馈负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检察院。正常人被当成精神病抓走救济措施:当事人家属应及时会见、通信,要求对被强制医疗人进行诊断评估,检察机关对于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被强制医疗人没有及时向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人民法院提出解除意见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正常人被当成精神病抓走强制医疗可以要求赔偿: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二、相关
    2023-06-16
    280人看过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纠纷怎么解决问题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纠纷怎么解决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纠纷如下解决问题: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二、医疗纠纷归责原则医疗纠纷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等。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且存在违规操作、隐匿病历资料等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
    2023-05-22
    465人看过
  • 新农合医疗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国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一般由国务院规定。一、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有哪些在我国法律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支付工伤、第三方侵权造成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因为本人意愿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的治疗费用,按照疾病医疗相同的报销比例报销。新农合因为各地经济水平和社会保险水平不同,报销标准略有差异,具体的保险办法,这个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二、合作医疗里的钱每年清零吗合作医疗里的钱每年都清零。因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每年缴纳,就是当年的保险只适用于当年的医保报销,所以没有必要补交。但是第二年的合作医疗要记得提前
    2023-03-05
    149人看过
  • 交通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范本
    一、交通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范本交通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XXX路政强拆决字[]第号:你(单位)在XX区农村公路县(乡、村)道线段村(社区)KMM侧,擅自一案,我所已于年月日向你(单位)送达《履行交行政限期拆除决定催告书》(XXX路政限拆催字[]第号),你(单位)本应于年月日前自行拆除完毕。但你(单位)至今尚未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四款、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我所决定将于年月日对你(单位)予以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你(单位)承担。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区交通运输局或XX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XX交通路政管理所年月日二、强制拆除的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
    2023-06-03
    306人看过
  • 自费医疗保险的定义及其相关规定
    自费就是不报销,费用都自己出。不是本人医保范围内医院、挂号交费没使用医保卡、在外地就医,都属于自费范围。如果是外地就医,属于急诊或者参保地医院开转诊证明的,可以拿社保卡、医院费用收据去参保的社保局手工报销。德阳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意思德阳补充医疗保险是单位或特定人群,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水平和疾病的严重程度,自愿参加的一种辅助医疗保险,是对医疗社会保险的一个有益的补充。德阳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1、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就是社保没有报销的那部分再从补充医疗中报销。比如门诊1800以内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内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2、补充医疗能报销多少是根据单位自己选择而定的,比如门诊单位可以选择在社保报销以外在报销60%、或80%甚至可以选择90%等等,住院也一样,可以选择在申报报销以后再报销90%、95%等,这而比例在投保时进行选择
    2023-07-08
    234人看过
  •  继续盘问时间限制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一条,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如果在12小时以内无法证实或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可以延长至24小时。而对于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24小时以内仍无法证实或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情况,可以延长至48小时。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一条,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如果在12小时以内无法证实或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可以延长至24小时。而对于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24小时以内仍无法证实或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情况,可以延长至48小时。 盘 问 时 限 的 相 关 要 求根据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知伤残鉴定时限目前没有具体规定。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有效身份证明等。另外,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
    2023-09-29
    52人看过
  • 强制医疗的决定主体
    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诉讼法第285条和第286条专门规定了精神病强制医疗的决定主体,即对实施暴力行为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并作出决定。这明确了强制医疗的决定主体为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为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具体而言,人民法院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强制医疗的发展历程在新刑诉法具体规定强制医疗程序之前,我国强制医疗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医疗保护性住院,又称“医疗看护制度”,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根据精神科执业医师的建议,决定将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二是保安性强制住院,即根据刑法第18条关于“政府必要时对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规定,实践中由公安机关决定对肇事肇祸
    2023-04-21
    60人看过
  • 【管制】管制刑的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介绍
    管制刑的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介绍廊坊律师为你介绍管制刑的主要内容包括:1、管制的对象。根据刑法分则中关于管制刑的规定情况来看,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只要是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中列有管制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徒刑或者以不宜关押为宜,但又需要对其自由加以限制的,都可以判处管制。2、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第38条、第69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3、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刑法第3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40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4、执行方法。管制刑不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而只限制罪犯一定的人身自由,罪犯必须遵守刑法第39条的各项规定:(1)遵守法律
    2023-06-11
    103人看过
  • 限制减刑的相关规定及适用范围
    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是:1、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且属于累犯的;2、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实施强奸、绑架、放火、抢劫或有组织性的暴力犯罪的犯罪分子;3、对于前述所列犯罪分子,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等因素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如果犯罪分子对法院判处限制减刑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限制减刑还能减刑吗一、限制减刑还能减刑吗1、限制减刑可以减刑,只是减刑力度会受到限制。限制减刑的规定适用于因故意杀人等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此类罪犯在服役期间可以被减为无期徒刑,根据限制减刑的规定,减刑后的服役年限不能少于二十五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
    2023-06-30
    4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的相关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7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 关于大病医疗救助范围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10
      大病救助范围如下: (一)农村五保户; (二)城镇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四)享受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低收入家庭成员。
    • 拖欠医疗费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8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 仲裁裁决书范本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2
      写清申诉方被诉方的姓名,其次写明案由,双方争议的内容及各自陈述的意见,写明仲裁庭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裁决的理由,写明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目。结尾总结裁决结果,所需费用。
    • 规范消防方面的法律及相关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目前在规范消防方面的法律及相关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规范消防部门的工作效率方面没有明确规定,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即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现场询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调查情况,作出火灾原因认定,制作《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有关当事人。但未明确《火灾原因认定书》的制作时间。针对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