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刑事立案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4:02:53 152 人看过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自首问题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本人直接向司法机关主动投案;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或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犯罪分子被送去归案的;只要归案后能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经过,并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的,都应以投案自首论。道路交通法中规定了在事故发生后,司机的义务应当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如果事故属于是重大事故,其后果达到了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就构成了犯罪。我国刑法对自首的规定,并没有对成立自首的犯罪予以任何限制。所以,行为人在实施过失犯罪后,即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伤亡者,到交通管理部门投案,并如实陈述事实经过的行为,其行为就符合自首成立的条件,应依法认定为自首情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2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立案相关文章
  • 四川成都市交通事故立案的标准2023
    一、交通事故立案的标准(一)原告的身份要与案件直接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中的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原告要获得上诉的资格,那么他就必须是这起交通事故的直接受害人,要么他本人在这起事故中受到了伤害或者是财产遭受到了损害,或者是其亲属家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对于交通事故致死案件,原告的身份也应该与案件直接相关,其身份应该是法律上规定的第一、二顺序的血亲,即死者的结婚对象、子女以及父母,还有的就是死者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这些人才有资格就这起交通事故上诉,其他人没有资格。(二)被告的身份应该清晰明确在交通事故立案中,应该弄清楚被告的具体身份,如他姓名是什么,住在哪里,有没有其身份证,又或者是有没有他的驾驶证。总之,要拿得出证明被告是真实存在的人,不是虚假的身份,也没有离开人世,不然也不予以立案。(三)被告的行为得违反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
    2023-05-12
    277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什么标准立案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交通肇事罪立案流程1、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一定要快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迅速抢救伤者,控制肇事者,划
    2023-08-13
    380人看过
  • 坐电动车摔伤算交通事故吗,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一、坐电动车摔伤算交通事故吗骑电动车不小心摔伤的话也属于交通事故,但这种状况属于单向交通事故,意思就是骑电动车的当事人不能要求其他任何人对自己进行赔偿。认定交通事故的标准是由车辆造成,而且发生在行驶的过程当中,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等情形。单方交通事故中,一般行为人与受害人都是同一方,所以不存在赔偿争议,但如果对公共交通设施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自己骑电瓶车摔伤也是属于交通事故的。但是这种行为属于单向的交通事故,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
    2023-04-11
    335人看过
  • 交通事故立案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属于交通事故,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对经过调查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协助。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现场调查内容包括:(一)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四)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五)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六)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023-03-02
    438人看过
  • 交通事故立案的标准是什么?对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立案的标准是什么(一)原告的身份要与案件直接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二)被告的身份应该清晰明确在交通事故立案中,应该弄清楚被告的具体身份,如他姓名是什么,住在哪里,有没有其身份证,又或者是有没有他的驾驶证。总之,要拿得出证明被告是真实存在的人,不是虚假的身份,也没有离开人世,不然也不予以立案。(三)被告的行为得违反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得触犯了刑法,才予以立案。也就是说,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被告的罪行比较严重,最低也会导致受害人伤残,这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触犯了刑法,才予以立案调查。(四)原告上诉的要求得明确对于自己为什么上诉,上诉又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获得赔偿,还是为
    2023-05-20
    331人看过
  • 刑事立案标准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究责任方的刑事责任,第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一个人以上死亡的,或三个人以上重伤的;第二,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第三,出现矿山生产的安全事故,导致直接的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的;第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安全生产事故的起诉程序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如下:1、事故发生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条例》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2、政府部门报告的程序(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3)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3、越级报告(1)事故发生单位越级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
    2023-06-30
    29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 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 更多>

    #刑事立案
    相关咨询
    • 酒后驾车交通事故构成刑事立案标准?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8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事故有哪些情形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立案标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7
      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
    • 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一人死亡三人受伤会判刑吗,交通事故刑事立案标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4
      一、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一人死亡三人受伤,涉嫌交通肇事罪,会判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
    • 交通事故算刑事案件怎么处罚,责任的立案标准是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7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
    • 林业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林业刑事立案标准参考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3
      一、盗伐林木案。 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林区立案起点为1立方米至5立方米,幼树50株至250株;2、滥伐林木案。 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林区立案起点为5立方米至20立方米,幼树250株至1000株;3、破坏集体生产。 故意破坏林木、苗木,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