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公租房能不能行使业主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22:01:37 130 人看过

住公租房能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我国法律规定,业主是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公租房不能进行买卖,只能进行租赁,也就是说承租人只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一、小区开餐饮店违法吗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可见,不可随意在住宅小区内开饭店!

二、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什么权利

1、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明确的是共有和共同管理的原则。

2、业主对共有部分物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同时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这说明,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是伴随专有物权同生同灭的。业主对共有物权的权利义务不可分割。

3、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4、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一规定强调的是业主必须接受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制约的义务,同时业主行使个人物权时必须履行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义务。

5、业主应该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和分摊公共面积、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的义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定义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般是我国民法典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通常是指,权利人也就是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一般享有所有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业主委员会选举:未入住的业主能否行使其表决权?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已领取房屋钥匙但尚未在小区居住,则有可能成为业委会候选人。但是当选与否将取决于业主的投票结果。如果长期不在小区居住,对小区的情况不熟悉,可能会对履行职责产生一定影响。如果还没有收房,还不能算为正式的业主,因此不能成为业委会候选人。如果已领取房屋钥匙,但尚未在小区居住,则有可能成为业委会候选人。但当选与否将取决于业主的投票结果。若长期不在小区居住,显然对小区的情况不熟悉,可能会对履行职责产生一定影响。如果还没有收房,还不能算为正式的业主,因此不能成为业委会候选人。 素材标题:业委会候选人是否可以长期不在小区居住?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应当选举产生业委会,而业委会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义务。对于业委会候选人是否可以长期不在小区居住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业委会候选人在选举产生后,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长期不在小区居住
    2023-08-30
    201人看过
  • 连云港住房公积金能不能付房租
    1、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连云港市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为租房买单。连云港市规定,只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民,皆可凭租赁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目前优惠范围已从新就业大学生扩大到全体市民。一、租房子住可以取住房公积金吗可以。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由职工本人先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提取的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住房的。(二)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以上的。(四)离休、退休的。(五)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六)出国出境定居的。(七)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的材料:申请提取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下列相关证明材料:(一)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完税证明(契税交纳收据);建
    2023-03-17
    126人看过
  • 业主如何维护权利业主如何行使业主权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可以按照规定行使以下业主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抵押后如何行使业主权利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后,房屋仍然属于抵押人的,抵押人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行使业主权利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四百零六条【
    2023-08-07
    275人看过
  • 住的单位的公产房子,使用权的房子能出租吗?
    常见的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包括单位产权的使用权房和房管所产权的使用权房。前者大都是原产权单位按照过去的政策,以福利分房的形式分给职工居住使用。因此对于单位产权的使用权房,买方应当询问原产权单位的意见。对于使用权房房主来说,使用权房为单位或房管所所有,与使用权房主是长期租赁关系,在遇到房屋拆迁时,使用权的房屋在变成产权房后,能获得补偿款。使用权房交易有以下两种方式:(一)将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购买者假如想要购买使用权房,可以将购买的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产权单位通常在年初和年中两次布告通知。可以拿单位工龄介绍信到房管所或产权单位的房管科参加房改。现在使用权房因政策限制尚未完全开放,能够上市进行买卖交易的非常少,除非是获得产权单位同意后,通过缴纳一定费用,把使用权变成产权,方可以进行买卖。(二)房屋置换除了将使用权换成产权进行交易外,还可以通过房屋置换进行过户。在通过置换进行过户时,需要关注两点。一是
    2023-02-04
    492人看过
  • 公租房能住多久,公租房的产权属于谁
    一、公租房申请的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一)有稳定工作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
    2023-04-01
    186人看过
  • 不当得利能否行使抵销权
    一、不当得利能否行使抵销权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但“因为法律规定”而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该债务只能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可以抵销。其一、在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对债务人负担的债务中,没有债权人的故意或者过失。没有债权人故意或者过失的债务,显然是排除了侵权债务。其二、在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对债务人负担的债务中,没有债务人的故意或者过失。例如,债务人对债权人财产故意进行无因管理,并造成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担支付管理费用之无因管理债务的,该债务不可以抵销,否则其抵销的实际效果与债务人个别清偿或提前清偿债权人债务没有区别;债务人因过失误将一笔银行存款汇入债权人帐户,造成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担返还银行存款之不当得利债务的,该债务也不可以抵销,因为此种情形下的过失与故意无法区分。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
    2023-05-02
    262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行使业主权利吗
    可以。房屋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处分的权利,同时也享有业主权利。一、财产所有权的四种主要权能分别是什么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如下:1、占有权。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2、使用权。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3、收益权。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收益权是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在民法上收益主要是指孳息。4、处分权。所谓处分权,就是所有人对财产(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进行消费和
    2023-04-12
    381人看过
  • 业主公约能不能对业主罚款
    业主大会没有执法权,无权罚款,所以,业主公约也是不可以对业主罚款的。一、什么是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二、业主大会的筹备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09]274号第九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第十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
    2023-06-27
    93人看过
  • 房子本身只有居住权,能不能出租
    1、房屋只有居住权,可以自行出租(到期日:2020年12月31日)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和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只有居住权的房屋不支持出租,房屋主要在下列情况下不能出租:1;2。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3。房屋共有权未经共有人同意;4。房屋所有权有异议;5。属于违法建筑;6。它不符合安全标准;7。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该房屋已被抵押。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9。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第二,房屋出租人的义务是什么。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需要交付占有物使用的,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和使用。交付占有不需要使用的,出租人应当使其处于承租人可以使用的状态。租赁物在合同成立时已被承租人直接占有的,承租人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时起,有权使用租赁物;2。使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为连续合同。在租赁物存续期间,
    2023-05-07
    52人看过
  • 购房者不办房产证有哪些权利不能行使
    简单来说,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抵押贷款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在购买不动产时,办理房产证在购房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对于物权采取的是登记公示主义,也就是说,只有通过登记,才是真正拥有该物的所有权,就购房来说,只有办理了房产证后,才能真正意义上说对此房拥有了所有权,这时,如果发生法律纠纷,你对该房的所有权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许多人只有在自己的房产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才想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没有办理房产证,最终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房屋的变动,在法律上是严格的登记公示主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会导致继承合同、赠与合同的无效。夫妻在离婚时,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而对房屋的分割尤其重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
    2023-05-05
    198人看过
  •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能否主张利息
    能。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而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因此,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除了主债务之外,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一、担保方在合同里怎么写1、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按期清偿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偿还借款的,丙方的担保责任自动消除。2、丙方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由丙方代为偿还。3、丙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4、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二、帮人担保贷款 他现在还不了1、有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有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
    2023-06-26
    100人看过
  • 民法典未确定租户可否行使业主权利
    租户可以行使部分业主的权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承租人有权使用和处分房屋,但不享有权占有和处分。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意味着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讨论物业服务的相关事宜。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业主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业主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的业主权利有哪些?业主权利如下: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共有权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根据我国《
    2023-08-08
    184人看过
  • 租房能不能开居住证明?
    1、租房能开居住证明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2、居住证明办理资格(1)合法身份,即有个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即可;(2)合法居住满半年,包括租赁、集体宿舍、投靠近亲属、自己购房。一、租房办居住证的流程:1、申领人要带上身份证,还未办理身份证的要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2、要做个暂住登记凭证。提供个人的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的材料等。如果是租房子需要居住证,首先要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或租房出租人出具证明等。3、自申领人到本地3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
    2023-04-11
    498人看过
  • 民法典业主可授权他行使业主权利吗
    一、民法典业主可授权他行使业主权利吗业主可授权其他人行使业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二、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限制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限制条件为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2023-06-19
    27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业主能不能行使租户的权利的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4
      租户能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租户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暂时的获得房屋的使用权,依法享有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
    • 小区租房只有业主才能行使物业权利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3
      租房者能行使部分业主权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
    • 第三人能否代表承租方行使业主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6
      首先,承租人有权使用和处分房屋,但不享有权占有和处分。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意味着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讨论物业服务的相关事宜。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业主的规定,因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
    • 房子到期后,业主能否行使业主的优先权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30
      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后,可以行使业主权利。房屋所有人是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享有物业共
    • 购买二手房能行使业主权利,怎么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21
      购买二手房登记为产权人后能行使业主权利。业主权利是指无需通过特别约定而仅根据业主身份即可享有的成员权利,包括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等。